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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改革教育部相關人員答記者問(4)

2014-12-17 11:15:55微言教育

  問4:學生如何選擇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什么時間選擇?

  答:賦予學生考試的選擇權,這是考試制度建設的重要突破。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yè)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jù)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選。

  為便于選考,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yōu)勢有一定了解后確定選考科目。高校要在學生選擇考試科目前,公布對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的具體要求,保證信息透明、對稱,使學生有充足的時間做出安排。

  對于已經確定了3個選考科目的學生,各地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以減輕學生一次考試的心理焦慮和精神負擔。

[標簽:高考 高考改革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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