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6-02-23 14:21:43同濟大學官網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guī)定,同濟大學2016年繼續(xù)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在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選拔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一、招生對象
報考學生必須為德語高起點學生,熱愛德語,具有優(yōu)良的德語專業(yè)基礎、發(fā)展?jié)撡|和綜合素養(yǎng),身心健康,來自于教育部批準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且具有外語類保送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招生計劃
德語專業(yè):計劃10名。
具體招生人數(shù)根據綜合考核情況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優(yōu)秀學生通過同濟大學本科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申請報名,按網上系統(tǒng)要求注冊、填寫并打印《同濟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經學籍所在中學蓋章確認后附相關報名材料寄至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報名網址:同濟大學本科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bkzs.#edu.cn)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30日10:00至2016年1月11日10:00
網上報名成功后,報名材料須于2016年1月14日之前(以收件郵戳為準),以EMS特快專遞寄送到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郵政編碼:200092),報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寄達者,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
1、由學籍所在中學蓋章確認的《同濟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
2、個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考生本人的報考理由、成長經歷、學習能力、愛好特長、性格特點、未來規(guī)劃等;
3、高中成績單及年級排名大表復印件(需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4、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高中階段如有獲獎,請附上獲獎證書復印件;
6、其他能夠展示個人特長和能力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張,并按報名表、個人申請報告、高中成績單及年級排名大表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其他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
注: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對于在規(guī)定期限內寄達我校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初審,確定通過初審參加外語類保送生綜合考核的名單。
2、綜合考核
考核時間:2016年1月23日(以網上打印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開放打印待定)。
考核地點: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qū)。
考核科目:筆試(語文、數(shù)學、德語)和面試(德語面試)。
五、資格確定
根據綜合考核情況分別劃定筆試和面試合格線,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擇優(yōu)確定外語類保送生候選人名單。確定結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
1、申請者應誠實守信,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資格。
2、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考核安排等所有相關報名信息全部通過網上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考核,責任自負。
3、根據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yè)。
4、本簡章發(fā)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調整,學校將按教育部調整后的政策作相應調整。
5、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聯(lián)系方式
同濟大學外國語學院:021-65988642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1-65980710,郵箱:j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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