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五名重點高校領導落馬 教育非凈土
2015-12-02 16:15:28法制晚報
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
12月1日,教育部黨組召開視頻會,對近期查處的中央音樂學院、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3所部屬高校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等典型案件進行通報。
在今天的通報中,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王次炤,北京郵電大學副校長楊放春,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劉亞等三人被免職。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加上11月24日被免職的中國傳媒大學校長和副校長,在短短一周內,5位重點高校的領導因為違紀問題被教育部免職。在這連環(huán)拳的背后,都有被譽為教育系統(tǒng)“打虎女將”王立英的身影。今年上半年,作為中央第三巡視組組長的王立英在半個月內“拿下”4名企業(yè)領導。
一周內 5位名牌高校領導被免職
在今天的通報中,三家高校的領導被免職,第一位是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王次炤給女兒違規(guī)操辦婚宴,北京郵電大學副校長楊放春因為學校虛列支出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最后一位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劉亞,主要問題是違規(guī)兼職取酬。
一周前,中國傳媒大學的八位領導干部因為違反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被教育部處理,此舉被外界比喻為“一鍋端”,其中校長蘇志武、副校長呂志勝被免職。
實際上,以王立英為核心的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如此嚴格處理違規(guī)的高校領導并非從上月才開始,記者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十八大以來,教育部對高校的腐敗一直保持高壓態(tài)勢,去年至少有31位高校領導干部“落馬”,今年也有東北師范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治國、中南大學原副校長胡鐵輝、四川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安小予等高校領導“落馬”。
坦言教育領域絕非凈土 約談14所高校紀委書記
根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提供的資料顯示,王立英1954年10月生,重慶市人,1974年3月入黨,1971年3月參加工作,華中師范大學宏觀經濟管理專業(yè)畢業(yè),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王立英從1979年起就在團中央組織部組織處工作,1986年從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畢業(yè)后,在團中央組織部干部一處任主任科員、副處長。1999年調到中宣部干部局任副局長(正局級),從2008年起,王立英就任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一職。
2013年11月27日,法制晚報記者從人民大學宣傳部了解到,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處長蔡榮生系因招生問題被調查,第二天,教育部也對該消息進行了確認。
針對高校發(fā)生的各類腐敗案件,王立英去年年中在一次座談會上強調,當前教育領域絕非一片凈土,教育部門也非清水衙門,貪污挪用科研經費案件近年明顯增加,基建工程領域違紀違法行為易發(fā)多發(fā),權錢交易違規(guī)招生影響惡劣。
為此,2014年6月,王立英分別約談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山東大學、中南大學、武漢理工大學等14所直屬高校新任紀委書記,督促高校紀委落實監(jiān)督責任。
專項巡視 半個月“打掉”4名企業(yè)領導
2015中央首輪專項巡視啟動后,記者注意到,本輪組長中有兩名女性官員,一位是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另一位是中央組織部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桑竹梅。
今年3月,全國兩會剛開幕,中央第三巡視組就進駐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在3月4日舉行的巡視工作動員會上,中央第三巡視組組長王立英表示,專項巡視監(jiān)督的重點是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專注于重點,盯著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是中央確定的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53戶國有重點骨干企業(yè)之一。
王立英說到做到,中央第三巡視組在巡視后,指出東方電氣在物資采購領域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暗箱操作,內控機制嚴重缺失。二是以權尋租。有的企業(yè)領導人員指定 企業(yè)向某公司長期高價采購鋼材,使企業(yè)遭受巨大損失。三是關聯(lián)交易,吃里扒外。有些企業(yè)領導人員的配偶、子女及親屬通過經商辦企業(yè)與集團所屬企業(yè)和業(yè)務部 門進行關聯(lián)交易,大搞利益輸送。
2015年4月9日至24日半個月的時間里,還在巡視東方電氣期間,4名子企業(yè)領導人員因物資采購方面的腐敗問題先后接受組織調查。
他們分別是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風電事業(yè)部原副總經理張猛,東方電機有限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張?zhí)斓、原總經理助理李軍,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張生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