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潭理工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4 17:08:44湘潭理工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湘潭理工學院
辦學地點:湘潭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2651
辦學類型:民辦
第三條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湘潭理工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文憑。
第四條學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院)簡介:
湘潭理工學院地處長株潭核心區(qū)國家級湘江新區(qū)九華片區(qū),位于長沙-湘潭河西大學科技文化走廊中心節(jié)點,區(qū)位優(yōu)勢明顯,交通十分便捷,是莘莘學子求學、就業(yè)發(fā)展的理想之地。學校前身為成立于2001年的湖南工商大學北津學院,2020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湖南工商大學北津學院轉設為湘潭理工學院,性質為民辦非營利性普通高校,由世界500強企業(yè)吉利集團舉辦。學院涵蓋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藝術學等七大學科門類。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學校針對普通類、藝術類考生進行招生。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確保規(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yè)(類)要求
第十一條學校2024年面向17個。ㄊ、區(qū))招生,詳細計劃以各。ㄊ、區(qū))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二條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yè)
序號 |
院系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學費(元/年) |
1 |
汽車工程學院 |
車輛工程 |
四年 |
22500 |
2 |
汽車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四年 |
22500 |
3 |
汽車工程學院 |
機器人工程 |
四年 |
23500 |
4 |
汽車工程學院 |
新能源汽車工程 |
四年 |
22500 |
5 |
汽車工程學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23500 |
6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秘書學 |
四年 |
19500 |
7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動畫 |
四年 |
23500 |
8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法學 |
四年 |
20500 |
9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廣告學 |
四年 |
22500 |
10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四年 |
19500 |
11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環(huán)境設計 |
四年 |
23500 |
12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23500 |
13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網絡與新媒體 |
四年 |
23500 |
14 |
商學院 |
行政管理 |
四年 |
20500 |
15 |
商學院 |
經濟學 |
四年 |
20500 |
16 |
商學院 |
財務管理 |
四年 |
21500 |
17 |
商學院 |
電子商務 |
四年 |
21500 |
18 |
商學院 |
工商管理 |
四年 |
21500 |
19 |
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年 |
21500 |
20 |
商學院 |
會計學 |
四年 |
21500 |
21 |
商學院 |
金融學 |
四年 |
21500 |
22 |
商學院 |
旅游管理 |
四年 |
21500 |
23 |
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 |
四年 |
21500 |
24 |
商學院 |
市場營銷 |
四年 |
21500 |
25 |
商學院 |
物流管理 |
四年 |
21500 |
26 |
商學院 |
供應鏈管理 |
四年 |
21500 |
27 |
商學院 |
跨境電子商務 |
四年 |
21500 |
28 |
數(shù)字科技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22500 |
29 |
數(shù)字科技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22500 |
30 |
數(shù)字科技學院 |
信息管理與 信息系統(tǒng) |
四年 |
22500 |
31 |
數(shù)字科技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年 |
21500 |
32 |
數(shù)字科技學院 |
數(shù)據(jù)科學與 大數(shù)據(jù)技術 |
四年 |
23500 |
33 |
數(shù)字科技學院 |
軟件工程 |
四年 |
23500 |
34 |
數(shù)字科技學院 |
物聯(lián)網工程 |
四年 |
23500 |
35 |
外國語學院 |
商務英語 |
四年 |
19500 |
36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四年 |
19500 |
第十三條英語、商務英語專業(yè)限招英語語種考生,考生需參加生源所在地組織的口語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報考。其他專業(yè)(類)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