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荊楚理工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9 21:47:39荊楚理工學院
(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不參加專業(yè)統(tǒng)考,安排在普通類錄取。
。ㄋ模┚C合排位成績相同時,按專業(yè)成績高低排序錄;若專業(yè)成績也相同時,則依次按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三條凡填報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規(guī)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六章入學與畢業(yè)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審查和復查。審查不合格者或復查過程中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和冒名頂替行為者,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教育主管部門處理。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規(guī)定,本校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具體收費標準隨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有多項獎助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荊楚理工學院綜合測評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社會資助金等。學校提供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困難。根據國家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入學前到戶籍所在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相關貧困證明材料向學校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學業(yè)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yè)要求時,準予畢業(yè),由學校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fā)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校財務處是按照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的唯一機構,并出具湖北省學校收費專用票據,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荊楚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聯系方式為:
通訊地址:湖北省荊門市象山大道33號
通訊單位:荊楚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48000
電話:0724-23558112355898
傳真:0724-2355730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電話:0724-2356609
學校官網網址:http://www.jcu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xx.j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