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事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2024-04-10 12:09:42大連海事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是交通運輸部所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要求,學校2024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啟航計劃”。
一、報名條件
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計劃招生92人,具體招生專業(yè)(類)詳見《大連海事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啟航計劃”招生專業(yè)(類)目錄》(附件)。
學校將根據各。▍^(qū)、市)報名人數比例,兼顧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編制分省分專業(yè)(類)招生計劃,并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三、報名方式
請于2024年4月10日-25日登錄“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統提示完成報名。考生只需網上提交材料,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1.填報專業(yè)志愿?忌筛鶕约旱呐d趣愛好和學科特長按順序申報5個專業(yè)志愿,且服從專業(yè)調劑。
2.填寫個人陳述。須誠懇陳述考生學習成長經歷、特長愛好、個人發(fā)展規(guī)劃、申請我校及第一志愿專業(yè)的理由等。
3.上傳附加材料。須上傳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4.上傳申請表。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后,考生須確認志愿,下載打印《大連海事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經本人、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
報名系統上傳的所有材料均須真實、詳盡、完整、清晰,上傳的申請表版本號和內容須與報名系統填寫的相關電子數據內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報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1.審核基本條件。5月20日前,有關省(區(qū)、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
2.審核報名材料。經有關。▍^(qū)、市)基本條件審核通過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其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3.認定入選資格。學校將根據報名材料審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高校專項“啟航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于5月31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4.高考錄取。經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啟航計劃”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qū)、市)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要求填報高考志愿。學校將從高考投檔分數達到考生所在。▍^(qū)、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錄取,直至錄取額滿。錄取時,學校將視各。▍^(qū)、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情況,在省份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說明:
(1)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
。2)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報專業(yè)須符合我校對選考科目的要求,詳見《大連海事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啟航計劃”招生專業(yè)(類)目錄》(附件)。
(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五、領導與監(jiān)督機制
1.高校專項“啟航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統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實施,由學校紀委辦公室全程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11—84723076。
2.嚴格遴選審核專家。選派師德師風高尚、責任心強、廉潔自律、業(yè)務水平高的專家參加材料審核工作,加強業(yè)務培訓,嚴明工作紀律,確保公平公正。
3.考生須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申報。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報考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凌海路1號
聯系電話:0411—84727233
傳真:0411—84724303
郵政編碼:116026
學校網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網址:http://bkzs.dlmu.edu.cn
七、其他說明
1.本簡章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教育部和部分。▍^(qū)、市)相關招生政策調整,則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招生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簡章由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