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4-03-25 18:36:39寧波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01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實施我省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優(yōu)化師范類專業(yè)人才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寧波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02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寧波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第六條
學校國標碼:50559
浙江省招生代碼:0124
第七條
學校杭州灣校區(qū)地址:寧波市前灣新區(qū)金慈路316號。郵編:315336。
學校寧波校區(qū)地址:寧波市江北區(qū)環(huán)城北路西段625號郵編:315016
第八條
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高校。
第九條
辦學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
第十條
招生網址:zsw.nbei.net
咨詢電話:0574-87200222。
03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與監(jiān)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組建考務、招生錄取、監(jiān)察、安全保衛(wèi)、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組,協助辦公室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各項工作。
04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選拔對象:選拔身心健康、素質全面、專業(yè)意向明確、適教樂教、有一定特長的浙江省高中畢業(yè)生。
第十三條招生專業(yè)、招生類別、招生計劃、學制、選考科目和收費標準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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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和報名方法
第十四條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9日10:00—3月18日16:00。請于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報名并在線提交所有材料。
第十五條報名條件:
1.已經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
2.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每項均為“B”等(含)以上。
3.所有科目的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均須合格,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賦分辦法見第十七條。
普通類考生:符合報考我校專業(yè)相應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成績最低要求。(詳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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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網(http://zsw.nbei.net)三位一體專欄,進入“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
3.申請材料在線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掃描(拍照)后上傳報名系統,上傳文件要清晰可見,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在2024年3月18日前上傳到報名系統指定位置,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佟秾幉ㄓ變簬煼陡叩葘?茖W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并打印。紙質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必須經中學教務處審核認定,并加蓋中學公章,考生本人簽名后將蓋章簽名的申請表掃描(拍照)上傳,無中學蓋章則無效。
、谏矸葑C正反面;
4.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不需郵寄,現場確認環(huán)節(jié)提交,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06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繳費規(guī)定、準考證打印與現場確認
第十七條學考折算成績計算:以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等第為依據得出折算成績,滿分為300分。具體等第折算分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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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名單時,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等第以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信息為準。
第十八條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1.根據考生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的1:5確定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者全部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2.名單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6:00前(若延遲詳見公告)公布在學校招生網。考生也可通過學校“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第十九條網絡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4月4日9:30—4月7日16:00。
已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繳納報考費140元,繳費方式統一采用網絡繳費,請登陸報名平臺進行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考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條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已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繳納報考費后在規(guī)定時間登陸報名平臺完成準考證的打印。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第二十一條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24年4月13日9:00—17:00(以具體通知為準)
現場確認地點:寧波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杭州灣校區(qū),地址:寧波市前灣新區(qū)金慈路316號。
現場確認內容:提交申請材料
未經現場審核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07綜合素質測試和入圍名單
第二十二條綜合素質測試具體信息如下:
測試時間:2024年4月14日9:00—17:00(以具體通知為準)
測試地點:寧波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杭州灣校區(qū),地址:寧波市前灣新區(qū)金慈路316號
測試方式:面試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相關要求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布的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細則。
成績評定: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相關要求詳見學校招生網或三位一體報名平臺的具體通知。
第二十三條面試結束兩周后,考生可通過寧波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招生網“三位一體”系統查詢面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我校將在面試成績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不超過招生計劃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名單并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同時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08錄取
第二十五條錄取方法:
1.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進行。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院校志愿欄填報我校志愿,在第一專業(yè)志愿欄填報已入圍專業(yè),否則無效?忌顖髮I(yè)志愿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一致,跨專業(yè)填報志愿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xù)志愿的投檔程序。
2.學校按照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數“1:1”確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yōu)先原則擇優(yōu)錄取。綜合成績按“學考成績/3×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總分/7.5×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考成績。若考生綜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均相同時,則按高考總分相對應的位次從高到低錄取。確定錄取名單時學考成績以考生實際取得的成績?yōu)闇省?br />
3.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分專業(yè)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4.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語語種: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09招生監(jiān)督與違規(guī)處理
第二十六條“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jiān)察審計處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15867205514
第二十七條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guī)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ㄒ唬┨峁┨摷傩彰⒛挲g、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ǘ┰诰C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ㄈ┟懊斕嫒雽W,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ㄋ模┢渌麌乐剡`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10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條本方案由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