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書法類省級統(tǒng)考考生告知書(2)
2024-01-09 17:16:48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8.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須接受“智能安檢門”等檢查,并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安全檢查、違禁物品檢查和身份核查。安檢工作將在視頻監(jiān)控下進行,全程錄像。
9.安檢過程中出現警報提示的,考生應作出解釋說明并交出相應物品,由考試工作人員對其重新檢查,直至安檢合格后方可入場。
10.對經反復安檢后設備仍報警的,以及有其他可疑情形、無法正常安檢的,考點將安排兩名(含)以上工作人員對考生共同進行排查。
11.對拒不配合安檢并對考點秩序造成影響,或對其他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考生,考點將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12.為確保順利通過檢查,考生應盡量避免穿戴有金屬的衣服飾品,防止因入考點、入考場檢查延誤時間,影響順利考試。
13.對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金屬牙具,使用助聽器等)無法使用智能安檢門等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事先開具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考點將安排專人進行檢查。
三、考試紀律要求
14.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5.考試時間以考點發(fā)出的考試信號為準,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未入考場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
16.考生須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
17.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卷或者交換試卷、答題紙,不準將試題、答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18.考生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9.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四、履行誠信承諾
20.考試期間考點將聯(lián)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涉考違法行為,全體考試工作人員將切實維護考風考紀,同時所有考場均安裝有視頻監(jiān)控巡查系統(tǒng)。一旦發(fā)現考生違規(guī)行為,將依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請考生嚴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考試違規(guī)作弊行為。
請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預祝廣大考生取得優(yōu)異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