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9:26:13陽光高考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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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3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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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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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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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qū)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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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fā)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
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yǎng)的本科生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guī)定者,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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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zhí)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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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面向全國16個。ㄊ小⒆灾螀^(qū))招生,招生計劃、批次以各。ㄊ小⒆灾螀^(qū))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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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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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yè)教學培養(yǎng)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主要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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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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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guī)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外語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yè):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yè)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英語專業(yè),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95分。外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三)學校認同并執(zhí)行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 (四)學校執(zhí)行考生所在。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按當批次招生數的1:1確定調檔比例。 (五)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qū)),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yè)時,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專業(yè)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根據各。ㄊ、自治區(qū))專業(yè)的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yè);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yè)服從且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yè)(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yè)(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zhí)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guī)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院校專業(yè)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yè)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yè)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zhí)行考生所在。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guī)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yè)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yè)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的專業(yè),對不服從專業(yè)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yè)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yè)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yè)服從且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學校在各。ㄊ小⒆灾螀^(qū))按投檔成績擇優(yōu)錄取,對于同分考生執(zhí)行學生所在省同分排名規(guī)則。 (九)學校體育類專業(yè):對文化、專業(yè)(術科)成績均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的綜合分計算辦法,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十)學校單獨考試招生相關專業(yè)的錄取原則按省教育考試院公布規(guī)則執(zhí)行。 (十一)學校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公布的《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學校在美術類專業(yè)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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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18000元/學年專業(yè):電子商務、法學、翻譯、商務英語、日語、工程管理、應用化學、生物技術、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二)20000元/學年專業(yè):電子信息工程、環(huán)境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機械電子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業(yè)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 (三)24700元/學年專業(yè):工商管理、會計學、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言文學、英語。 (四)27700元/學年專業(y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人工智能、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學、環(huán)境設計、工藝美術。 (五)36000元/學年專業(yè):廣告學(中外合作辦學)(第四年赴美國學習的學費另行收取,具體咨詢招生辦公室)。 最終以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或報備為準。 |
住宿費標準 |
六人間:1800元/學年,最終以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或報備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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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捐贈獎助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還提供“助研、助理、助教”等勤工儉學崗位。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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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4-876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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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招生熱線:0574-87600018 招生傳真:0574-87609650 咨詢QQ: 941542780 650600557(群) 微信公眾號:NDKY-ZS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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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三位一體”錄取的學生入校后不予轉專業(yè),其余學生申請轉專業(yè)按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 (二)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三)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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