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3-03-02 09:26:42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國家郵政局確定的第一批全國郵政行業(yè)人才培養(yǎng)基地,學校正從浙江通信行業(yè)的“黃埔軍校”邁向浙江數字化技能型人才培養(yǎng)基地。
第三條 學校具有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fā)由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W歷證書。
第四條 學校以就業(yè)為導向,致力于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是一所具有鮮明行業(yè)特色的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
第五條 校址:浙江省紹興市濱海新區(qū)開元東路88號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郵政編碼:312366。
第三章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第六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23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安排高職提前招生計劃230人。具體分專業(yè)計劃為:
所屬分院 |
招生專業(yè) |
計劃 |
學制 |
學費 |
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 |
通信工程設計與監(jiān)理 |
30 |
3年 |
6600元/年 |
集成電路技術 |
30 |
3年 |
6600元/年 |
|
經濟管理學院 |
電信服務與管理 |
40 |
3年 |
7500元/年 |
市場營銷 |
35 |
3年 |
6000元/年 |
|
郵政快遞運營管理 |
35 |
3年 |
6600元/年 |
|
人工智能學院 |
軟件技術 |
20 |
3年 |
6600元/年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20 |
3年 |
9000元/年 |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20 |
3年 |
6600元/年 |
注:以上為2022年各專業(yè)學費標準,2023年具體收費根據當年省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第四章 報名與現場確認
第七條 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普高招生考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考我校: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B等及以上,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記錄。
第八條 采用“網絡報名、網上確認”方式進行
。ㄒ唬┛忌暾垐竺
凡符合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s://zs.zptc.edu.cn/),根據提示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每位考生僅允許填報1個專業(yè)志愿。
報名時間:2023年3月9日8:00—3月29日16:30,報名成功后請打印《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ǘ┕几鲗I(yè)入圍資格名單
考生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學校將對考生入圍名單進行確認,確認入圍者方可繳費及參加現場測試,具體確認原則如下:
1、根據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技術10門科目學考等級折算成滿分100分,以分數優(yōu)先原則,分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yè)計劃數的800%設置分數線(分數線上同分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800%,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名單。
2、高中學考成績等級以我校公布入圍分數線前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準,具體各專業(yè)入圍分數線及入圍名單將于3月31日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ㄈ┚W上確認及繳費
入圍資格考生須登錄我校提前招生系統(https://yx.zptc.edu.cn/tqzs/login/),進行個人信息材料網上確認,同時提交相關材料并完善個人信息。
1. 網上確認時間:4月1日—4月10日
逾期未進行網上材料遞交和確認考生,視作自動放棄測試資格。
2. 考生上傳材料內容:
(1)《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或考生本人戶口本)復印件。
3. 考生自行登錄學校招生網站查詢網上資格確認審核結果,同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4.入圍考生須在4月1日—4月10日18:00前完成繳費,報名費140元/人,繳費方式請按我校招生網站相關通知辦理。學校高職提前招生測試考場編排以上傳材料資格審核通過且繳費名單為依據,已入圍但未繳報名費的考生報名無效,不能參加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考試,考生所繳報名費一概不退。
5.符合素質特長條件考生請在2023年4月10日16:30前在我校提前招生系統中添加素質特長項,并上傳各類獲獎證書掃描件。素質特長材料初審通過后,請下載打印《2023年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生素質特長登記表》(以下簡稱素質特長登記表)。素質特長考生來校現場測試時須提供素質特長登記表及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第五章 考試形式及計分
第九條 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中學考成績折合分和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含素質特長考核分)兩部分組成,總分為200分。
第十條 高中學考成績折合分由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技術等十門科目的成績等級換算而成,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換算分值如下表:
高中學考等級 |
A |
B |
C |
D |
其他 |
換算分值 |
10 |
8.5 |
7 |
6 |
0 |
高中學考成績折合分=以上各科目學業(yè)水平考試換算分之和,滿分100分。高中學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yōu)闇省W考成績等級是外省獲得的,須提供學籍所在省省級機構出具或簽署意見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證書或證明,證明原件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日之前遞交我校招生部門。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評的形式、內容、評分規(guī)則等,詳見學校招生網站《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1.綜合素質測評形式為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素質特長、考核考生的職業(yè)適應性和專業(yè)學習能力等。
2.綜合素質測評時間與地點
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分兩個時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時段一,報考我校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人工智能學院相關專業(yè)考生,測試時間:4月15日(周六)08:00-12:00;地點:浙江省紹興市濱海新區(qū)開元東路88號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內。(考生須在面試當天7:30之前簽到領取測試號)。
2)時段二,報考我校經濟管理學院相關專業(yè)考生,測試時間:4月15日(周六)13:30-17:00;地點:浙江省紹興市濱海新區(qū)開元東路88號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內。(考生須在面試當天13:00之前簽到領取測試號)。
第十二條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其中面試滿分80分,按面試實際成績計入;素質特長考生考核分最高計分20分,經學校現場測試復核認定,具備相應獎項證書水平的予以賦分,現場復審具體安排學校另行公布。素質特長計分項目及分值見下表:
類別 |
項目 |
分值 |
備注 |
體育特長類 |
籃球、足球、田徑、乒乓球、羽毛球 |
國家級前八名20分; 省級前三名20分,四到六名15分,七到八名10分; 地市級前三名10分,四到六名8分,七到八名5分。 |
限體育、教育主管政府部門(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以上賽事活動及榮譽等的認定須為考生代表學校、地市等單位參加,且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29日)獲得?忌谕豁椖浚P聯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僅記取最高分值獎項;考生在多個計分項目獲得計分的,其累計分值不超過20分。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堅持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導下全面公平、公正實施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各專業(yè)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要求,學生入校后外語教學均使用英語教學。
第十六條 各專業(yè)錄取。學校分專業(yè)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考生總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合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含素質特長考核分),總分為200分。】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排序,按專業(yè)招生計劃數1:1比率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當參加綜合素質測評考生數等于或少于專業(yè)招生計劃數時,按實考人數的前90%(四舍五入)確定為擬錄取名單,不再設置備錄名單】,再從后續(xù)名單中按專業(yè)招生計劃數 1:5比率擇優(yōu)確定備錄考生名單(包含序號),提交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
考生根據雙向選擇原則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對本人擬錄取情況進行確認,選擇我校的擬錄取考生即視為我校錄取新生,由學校統一辦理后續(xù)錄取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一輪錄取結束后,學校按各專業(yè)錄取缺額數1:1比率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進行下一輪選擇確認。只要學校某專業(yè)尚有缺額計劃同時該專業(yè)還有備錄考生,則該專業(yè)錄取循環(huán)持續(xù)進行,直至錄取結束。
第十七條 同分考生排序。當有兩名及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學考單科成績等級進行排序擇優(yōu)錄取。其中,學考單科順序排列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若仍出現同分,則根據同分考生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yǎng)、創(chuàng)新實踐順序擇優(yōu)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第十八條 凡被我校擬錄取和備錄取考生在我校招生網站予以公布;錄取結束后,錄取考生在我校招生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十個工作日。
第七章 實施進程安排
第十九條 進程安排如下:
序號 |
工作內容 |
完成日期 |
1 |
完成方案報批 |
2023年1月前 |
2 |
考生網上報名 |
3月9日8:00—3月29日16:30 |
3 |
公布入圍名單 |
3月31日左右 |
4 |
網上資料上傳及確認繳費 |
4月10日18:00前 |
5 |
考生下載打印準考證 |
4月13日-14日17:00 |
6 |
綜合素質測評(時段一) (報考我校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人工智能學院相關專業(yè)考生) |
4月15日(周六)8:00-12:00 |
7 |
綜合素質測評(時段二) (報考我校經濟管理學院相關專業(yè)考生) |
4月15日(周六)13:30-17:00 |
8 |
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站查詢綜合素質測評成績 |
4月30日左右 |
9 |
將擬錄取、備錄取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7日 |
10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9日 |
11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0日 |
12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1日 |
13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2日 |
14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3日 |
15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xù)遞補。 |
5月14日 |
16 |
結束網上錄取 |
5月16日 |
17 |
公示錄取名單 |
5月17日-30日 |
18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
5月31日 |
第八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二十條 招生工作受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主動接受省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學校紀委辦公室電話:0575-85745538,E-mail:hny@zptc.edu.cn。
第二十一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參加報名和考試,考生在報名和考試等環(huán)節(ji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并根據發(fā)現的不同階段做出相應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ǘ┰诰C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ㄈ┟懊斕嫒雽W,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ㄋ模┢渌麌乐剡`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以上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發(fā)給國家教育部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疲ǜ呗殻⿲W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核定標準收取各專業(yè)學費,具體金額見本章程第六條。
第二十四條 學校具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和資困助學機制。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建立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 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濱海新區(qū)開元東路88號浙江郵電職業(yè)技術學院
郵政編碼:312366
招生咨詢:電話(0575)88053348、88052795、88313375
學校網址:http://www.zptc.edu.cn
招生網站:http://zs.zptc.edu.cn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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