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全省統(tǒng)一考試考生防疫須知
2022-11-23 17:13:52湖南省教育廳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全省統(tǒng)一考試將于2022年12月3日至29日舉行(各藝術統(tǒng)考考試時間及考點所在地詳見附件1;美術統(tǒng)考考點詳見附件2)。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形勢下,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國家教育考試安全平穩(wěn)有序進行,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及省教育廳、省衛(wèi)生健康委相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將疫情防控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前準備
1.考生須考試前8天提前申領“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碼)及“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行程碼)。
2.考生須在考前3天內(nèi)完成2次(至少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
3.考生須在本人參加考試前8天(具體時間請考生對照本人參加的考試項目時間倒推)連續(xù)進行自我健康監(jiān)測,自行打印《2023年藝術統(tǒng)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記表》(以下簡稱“考生健康表”見附件3)后,如實填寫并簽名。
4.考生須在本人參加考試前8天的每天15:00前連續(xù)進行健康監(jiān)測打卡,登陸 “瀟湘高考”APP,點擊“健康監(jiān)測上報”菜單,根據(jù)實際情況如實填報本人的健康信息。不按要求填報的可能影響本人參加考試。
5.在外省以及省內(nèi)不在考點所在地的考生應在考前8天返回考點所在地,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不能參加考試;氐骄幼〉睾髴谝粫r間按當?shù)匾咔榉揽匾笸瓿娠L險排查。
6.外省考生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湘,入湘后實行3天2檢,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場、交通健康服務卡點或社區(qū)及時進行落地檢1次,入湘第三天開展第2次核酸檢測。在第2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出來前,非必要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具體要求以考點所在地最新防疫政策為準)。
7.健康碼若變紅碼或黃碼要及時報告高考報名地所在市(州)、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以及所在社區(qū)(村)、學;蛩【频陥髠洌浜献龊孟嚓P防疫工作。
二、參加考試(筆試和面試)要求
1.考試當天須測量體溫且要求健康碼和行程碼均為綠碼,入場前須提供考試當天健康碼、行程碼、考前3天內(nèi)2次(至少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可截圖彩色打。┮约疤顚懲暾“考生健康表”,才能參加考試。
2.考生須提前準備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等防護物資。進入考點后建議考生及時進行手部消毒或洗手,考生赴考點途中至考試結束離開考點要全程佩戴好口罩(身份核驗和面試時除外),考生進入考點、考室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和安檢。
3.考生在入場、候考、考試和離場等環(huán)節(jié)要積極配合考點工作,考點考試工作人員有權要求考生摘下口罩進行身份識別,因不服從考點安排而影響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前一天務必提前熟悉考點周邊環(huán)境,合理規(guī)劃參考路線。考試當天須提前到達考點,保持安全距離,按照考點指引有序入場。
5.考試當日體溫測量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溫測量連續(xù)兩次超過37.3℃的,按當?shù)赜嘘P疫情防控要求處理。
6.面試考生進入考點后,須按照考點安排及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不得在考點內(nèi)逗留。
7.考試結束后按考試工作人員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
8.考生要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認真做好自我防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時,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體防護,與周圍乘客盡可能保持安全距離?荚嚻陂g做到勤洗手、不串門、不聚餐、不聚會,不出入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避免社交感染?己7天要做好自我健康監(jiān)測,若出現(xiàn)發(fā)熱、干咳等可疑癥狀,應做好個人防護前往醫(yī)療機構排查,如入院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確診以及無癥狀感染者病例,請立即告知屬地疫情防控部門、所在學校、考點,配合完成相關防疫工作。
三、其他事項
1.由于疫情形勢存在不確定性,各市(州)疫情防控政策可能根據(jù)疫情形勢變化進行調(diào)整。因此,考生在考前要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市(州)的疫情防控政策(各市州疫情防控政策及考試信息發(fā)布渠道匯總表見附件4)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最新防疫通知和要求,避免因自身不符合當?shù)胤酪哒叨鴮е聼o法參考的情況發(fā)生?忌`反規(guī)定要求而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2.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以及在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將交由有關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3.與考試有關的相關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將第一時間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hneeb.cn/hnxxg/)和湖南考試招生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預祝各位考生取得優(yōu)異成績!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11月22日
點擊下載: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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