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06-02 14:54:46陽光高考
中國美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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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術學院(英文名稱China Academy of 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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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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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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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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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校區(qū):杭州市上城區(qū)南山路218號 象山校區(qū):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鎮(zhèn)象山352號 良渚校區(qū):杭州市余杭區(qū)良渚街道古墩路284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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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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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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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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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qū)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茖W校 □ 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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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fā)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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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校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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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術學院 |
證 書
種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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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培養(yǎng)的本科生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中國美術學院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guī)定者,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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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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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戰(zhàn)略、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guī)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招生重大事宜并報學校黨委會決策。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主管校領導擔任主任。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外地(非辦學機構所在地)考點招生工作組,負責該考點的宣傳、咨詢和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jiān)督領導小組,監(jiān)督辦公室設在紀檢監(jiān)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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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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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術學院2022年擬計劃招收本科生1690 名(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本科生70名 ,中外合作辦學75名,文旅部援疆援藏計劃5名,最終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批準的計劃數為準。具體為:
藝術類?迹ㄈ珖环质。
專業(yè)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yè)(類、方向)\計劃人數\學制\備注【統(tǒng)考要求】 中國畫130406\ 中國畫\ 48 \4年\ 按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要求 書法學130405\ 書法與篆刻 \17 \4年\書法學(未組織統(tǒng)考的省市除外) 美術學類1304\ 造型藝術類\ 355\ 4-5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設計學類1305\ 設計藝術類\ 630\4年\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戲劇與影視學類1303\ 圖像與媒體藝術類\ 225 \4年\ 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環(huán)境設計130503\ 環(huán)境藝術\ 30\ 4年\ 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藝術類?迹ㄎ穆貌抗步椖浚 專業(yè)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yè)(類、方向)\ 計劃人數\ 學制\ 備注 書法學130405\ 書法與篆刻\ 1\ 4年\ 書法學(僅面向新疆)
藝術類統(tǒng)考(全國不分省): 專業(yè)名稱及國標代碼招考專業(yè)(類、方向)計劃人數學制【統(tǒng)考要求】 建筑學082801\ 建筑學\ 85\ 4-5年\ 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藝術類統(tǒng)考(僅面向浙江。 專業(yè)名稱及國標代碼\ 招考專業(yè)(類、方向)\ 計劃人數\ 學制\ 【統(tǒng)考要求】 (130504H)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產品設計\ 25\ 4年\ 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130503H)環(huán)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環(huán)境設計\ 25\ 4年\ 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130509H)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 藝術與科技\ 25\ 4年\ 美術學和設計學類
普通類(分。 專業(yè)名稱及國標代碼\ 招考專業(yè)(類、方向)\ 計劃人數\ 學制\ 備注 藝術學理論類1301\ 藝術理論類\ 60\ 4年\ 普通類高考錄取,浙江省擬計劃招收20人,省外擬計劃招收40人。 風景園林082803\ 風景園林\ 30\ 4年\ 普通類高考錄取,浙江省擬計劃招收15人,省外擬計劃招收15人。 工業(yè)設計080205\ 工業(yè)設計\ 60\ 4年\ 普通類高考錄取,浙江省擬計劃招收35人,省外擬計劃招收25人。
普通類(文旅部共建項目): 專業(yè)名稱及國標代碼\ 招考專業(yè)(類、方向)\ 計劃人數\ 學制\ 備注 藝術學理論類1301\ 藝術理論類\ 3\ 4年(面向新疆1人、西藏2人) 風景園林082803\ 風景園林\ 1\ 4年\ 僅面向西藏 注: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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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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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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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yè)教學培養(yǎng)使用的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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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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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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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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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錄取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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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迹⿲I(yè)及建筑學專業(yè)屬于藝術類第一批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yè)采用浙江省美術類統(tǒng)考綜合分成績錄;藝術學理論類專業(yè)、風景園林專業(yè)、工業(yè)設計專業(yè)制定分省計劃,安排在普通類錄取。具體錄取批次及招生計劃以計劃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 藝術類?、藝術類統(tǒng)考(全國不分。╀浫∫(guī)則: (一)學校屬于專業(yè)考試自主命題的藝術院校。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考生的報考專業(yè)如為所在省統(tǒng)考范圍內的專業(yè),應先參加所在省統(tǒng)考,省統(tǒng)考合格后,參加學校自主命題的專業(yè)考試成績才有效。請考生咨詢所在省份所報專業(yè)的統(tǒng)考合格要求,我校將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統(tǒng)考專業(yè)合格要求執(zhí)行。 (二)學校藝術類專業(yè)遵循考生專業(yè)志愿,我校優(yōu)先錄取第一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計劃未完成的依次從第二志愿、服從志愿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按此錄取仍未完成該專業(yè)招生計劃的,由學校招生委員會調劑錄取。 (三)學校藝術類(?迹⿲I(yè)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錄取比例。 (四)學校開設的藝術類(校考)專業(yè)以及建筑學專業(yè)不區(qū)分文理科按統(tǒng)一標準錄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課成績以滿分750分計算,滿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體錄取規(guī)則如下: (1)報考我校的藝術類(?迹⿲I(yè)和建筑學專業(yè)考生均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我校將參考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的75%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 (2)藝術類專業(yè)(非中外合作辦學):本校自主命題的專業(yè)復試考試分數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后,以專業(yè)復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并列時,專業(yè)復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專業(yè)復試成績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yōu)先。 綜合分折算公式: 綜合分 = 專業(yè)復試成績總分÷專業(yè)復試成績滿分×60 +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高考文化課滿分×40 (3)建筑學專業(yè):省級美術學和設計學類統(tǒng)考合格的報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并列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yōu)先。 (4)個別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有原始分、標準分、學業(yè)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種分制,我校按原始分進行計算、排名及錄取。
藝術類統(tǒng)考(僅面向浙江。╀浫∫(guī)則: 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huán)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采用浙江省美術類統(tǒng)考綜合成績,錄取批次、投檔規(guī)則以浙江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普通類錄取規(guī)則: 藝術學理論類專業(yè)、風景園林專業(yè)、工業(yè)設計專業(yè)在普通類錄取。錄取時按計劃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投檔規(guī)定執(zhí)行,進檔考生擇優(yōu)錄取。最終錄取批次、投檔規(guī)則以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其他: 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在本科教學中,僅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華僑、港澳臺考生,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西藏、新疆基層文化人才培養(yǎng)項目,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特別提醒:對于實行新高考改革試點。▍^(qū)、市),報考建筑學專業(yè)的考生,須在物理、歷史、技術3門科目中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報考工業(yè)設計專業(yè)的考生,須選考物理科目方可報考;報考風景園林專業(yè)的考生在“3+3”試點省份須在物理、歷史、技術3門科目中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在“3+1+2”試點省份須首選歷史;其他專業(yè)對考生不提選考科目要求。非新高考改革。ㄊ、自治區(qū))普通類招生專業(yè)的文、理科類要求,以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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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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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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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取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學費標準:每生18000元/學年(其中藝術學理論類專業(yè)每生7500元/學年,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huán)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學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每生80000元/學年)。 |
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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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間(南山校區(qū)、象山校區(qū)、良渚校區(qū)) 1600元/生·年 6人間(含5人間,南山校區(qū)、象山校區(qū)、良渚校區(qū))12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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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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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獎助辦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guī)定可申請助學貸款(最高額為8000元/年),鼓勵學生在生源地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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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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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7164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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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網址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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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術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招生網址:http://zb.caa.edu.cn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7164630 傳真:0571—87164629 外籍人士報考我校,請致電國際教育學院或登錄網站查詢(網址:http://admission.caa.edu.cn,聯系電話:0571—87164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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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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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美術學院專業(yè)教學為基礎和專業(yè)「兩段式」教學模式,各專業(yè)分流工作依據培養(yǎng)要求分別執(zhí)行。具體詳見中國美術學院教務網http://jwc.caa.edu.cn。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全面復查,如發(fā)現不符合本章程規(guī)定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中國美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中國美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四)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簡章、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招生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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