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12 16:18:07陽光高考
山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護廣大考生切身利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有關文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三條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山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五條 國標代碼:12888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疲
第八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fā)人:李向東 (院長)
第十一條 學院地址:山西省長治市保寧門東街130號
第十二條 學歷證書: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修業(yè)期滿且成績合格者,頒發(fā)國家承認的“山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yè)證書”。
三、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組,由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統(tǒng)籌學院招生工作;對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審核批準學院年度的招生章程,上報院長辦公會議確定。
第十四條 招生就業(yè)處是學院開展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負責招生錄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院系兩級管理,系部設招生工作組,其主要職責是提出專業(yè)招生計劃建議,開展專業(yè)招生宣傳服務。
第十六條 學院由紀委辦公室負責全程監(jiān)督學院招生工作,處理考生信訪、申訴等相關工作。
四、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招生計劃的編制,依據(jù)《山西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精神,統(tǒng)籌考慮各。▍^(qū)、市)生源情況、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歷年計劃安排、畢業(yè)生就業(yè)狀況等因素,確定學院各類別招生計劃編制辦法。學院執(zhí)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廳核準備案的分省(區(qū)、市)、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數(shù)據(jù)為準。
五、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八條 按照“學院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原則錄取。招生錄取工作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yè)處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條 普通高考錄取規(guī)則
“高本貫通”招生對象為山西省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統(tǒng)籌安排。錄取分數(shù)標準執(zhí)行山西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高本貫通”錄取分數(shù)線,按照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分數(shù)和報考志愿擇優(yōu)錄取。
普通專科面向全國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考生,錄取分數(shù)標準執(zhí)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其浫》謹(shù)線;對于高考進檔考生,專業(yè)錄取均采用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方式;專業(yè)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jù)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相同大類專業(yè)錄取。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作退檔處理。
我院對于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
所有專業(yè)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二十一條 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招生
經(jīng)山西省教育廳批準、教育部備案,學院與加拿大羅耶斯特文理學院(Loyalist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and Technology(Canada))合作,舉辦機械制造及自動化、計算機網(wǎng)絡技術兩個高等職業(yè)教育?坪献黜椖,每個項目招生15人,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招收的學生按照中加教學計劃的規(guī)定和要求學完全部課程,經(jīng)雙方考試合格,可獲山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高等?茖W校專科畢業(yè)證書和安大略省?莆膽{(機械工程技術員)或安大略省?莆膽{(計算機網(wǎng)絡技術支持)。
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收費標準執(zhí)行山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規(guī)定,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為12000元。
中加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山西省高考考生招生,錄取規(guī)則同普通文、理類考生,不錄取無專業(yè)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對口升學錄取規(guī)則
對口升學錄取執(zhí)行國家及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錄取有關政策規(guī)定。按平行志愿投檔,進行錄取;對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省招辦的規(guī)定加分投擋,錄取時承認加分。
第二十三條 三二轉段錄取規(guī)則
嚴格執(zhí)行山西省教育廳及山西省考試管理中心相關文件精神及政策規(guī)定,制定適合本學院轉段考核辦法,報山西省教育廳備案。學生在完成中職階段學習后,須參加學院與對接中職院校共同組織的轉段升學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學院繼續(xù)學習。
第二十四條 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按學院規(guī)定的日期到學院報到,對未經(jīng)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入學體檢復查,復查有問題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嚴格按照《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文件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根據(jù)住宿人數(shù)收取住宿費,每學年400-800元。
2022年各專業(yè)收費明細表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科類 | 學制 | 學費(元) | 校區(qū)分布 |
1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460104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2 | 機電設備技術 | 460202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3 | 機電設備技術(海員方向) | 460202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4 | 醫(y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 | 490213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5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460113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6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460101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7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60301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8 | 數(shù)控技術 | 460103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9 | 智能制造裝備技術 | 460201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10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460305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11 | 智能機電技術 | 460302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1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60306 | 文理 | 三年 | 5200 | 東湖校區(qū) |
13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500603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14 | 鐵道通信與信息化技術 | 500111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440404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16 | 智能控制技術 | 460303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17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460609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18 | 電梯工程技術 | 460206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19 | 電子產(chǎn)品制造技術 | 510104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20 | 礦山機電與智能裝備 | 420504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21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500210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22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0211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23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460701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24 | 汽車電子技術 | 460703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25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460702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26 | 汽車智能技術 | 510107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27 | 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技術 | 460704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28 | 智能焊接技術 | 460110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29 | 光伏材料制備技術 | 430606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0 | 光伏工程技術 | 430301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1 | 機電一體化技術(光伏設備運維方向) | 460301 | 文理 | 三年 | 5200 | 主校區(qū) |
32 | 現(xiàn)代鑄造技術 | 460108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3 | 智能機器人技術 | 460304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4 | 市場營銷 | 530605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5 | 電子商務 | 530701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6 | 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 | 560216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7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500113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8 | 現(xiàn)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文理 | 三年 | 4000 | 主校區(qū) |
39 | 現(xiàn)代移動通信技術 | 510302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40 | 計算機網(wǎng)絡技術 | 510202 | 文理 | 三年 | 5200 | 東湖校區(qū) |
41 | 移動應用開發(fā) | 510213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42 | 大數(shù)據(jù)技術 | 510205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43 | 物聯(lián)網(wǎng)應用技術 | 510102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44 | 工業(yè)互聯(lián)網(wǎng)技術 | 510211 | 文理 | 三年 | 4000 | 東湖校區(qū) |
45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 | 460104 | 文理 | 三年 | 12000 | 主校區(qū) |
46 | 計算機網(wǎng)絡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510202 | 文理 | 三年 | 12000 | 東湖校區(qū) |
七、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 學院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齐A段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國家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院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困難學生資助、特困生資助、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yè)。
八、招生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咨詢部門:招生就業(yè)處
我院招生、錄取的詳細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網(wǎng)上錄取查詢:山西招生考試網(wǎng)上查詢錄取信息 (網(wǎng)址:http://www.sxkszx.cn)
熱線咨詢: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聯(lián)系電話:18603553009 15635540812 13935563203
郵箱咨詢:sxjdxyzsb@163.com
QQ咨詢:607782939
學院地址:山西省長治市保寧門東街130號
郵 編:046011 傳 真:0355—2618800
學院網(wǎng)址:http://www.sxjdxy.org
第三十條 招生監(jiān)督申訴部門:紀委辦公室
我院招生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監(jiān)督,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學校紀委辦公室反映情況或投訴。 投訴電話:0355-2618816。
九、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山西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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