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筑夢計劃”招生簡章
2022-04-11 10:58:24陽光高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xiàn)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xiāng)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2022年繼續(xù)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精神,我校2022年實施高校專項“筑夢計劃”。
一、申請范圍和條件
1.申請范圍
主要招收邊遠地區(qū)、脫貧地區(qū)、民族地區(qū)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理科或高考綜合改革的高中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ㄗ灾螀^(qū)、直轄市,下同)確定。
2.申請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2022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專業(yè)和計劃
“筑夢計劃”招生專業(yè)設置于我校強勢學科、特色學科,總規(guī)模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我校根據專業(yè)投放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分省分專業(yè)計劃(見附件1)。各省最終招生計劃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三、招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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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筑夢計劃”的考生均需登錄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11日12:00—2022年4月25日24:00。
3.考生所在中學或原畢業(yè)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和在校表現(xiàn),如實協(xié)助考生提供下述相關寫實性材料:
。1)由系統(tǒng)打印,加蓋中學公章并由中學負責人簽字的《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掃描件及其他學習成績證明材料;
(2)學生本人全文親筆手寫的《個人自薦信》掃描件。請結合個人情況,在自薦信中表述對未來的想法,例如將如何服務于學校、地方、國家等。
。3)本人戶口本、父親戶口本或母親戶口本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口本掃描件,所有戶口本掃描件都須包含其所在戶口本戶主首頁+本人所在頁。
上述材料均須掃描上傳,無需郵寄書面材料?忌峤坏乃袌竺暾埐牧媳仨氃谥袑W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考生所在中學負責人必須進行實名審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且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后方可上傳。
(二)資格審核
1.我校將對所有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忌Y格同時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初審結果將于2022年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
2.我校“筑夢計劃”不組織資格測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3.“筑夢計劃”初審合格考生其報考條件須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后即被認定為我校“筑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
四、錄取原則
1.“筑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省普通類一本控制線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執(zhí)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服從專業(yè)調劑且按要求當年報考我校,考生所填專業(yè)須為我校“筑夢計劃”在該省投放專業(yè)。具體志愿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為準。
2.根據“筑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我校在生源省的“筑夢計劃”招生專業(yè)和計劃數(shù),按分數(shù)優(yōu)先、尊重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當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則排序;沒有明確排序原則的省依據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則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業(yè)水平考試不符合生源省要求者不予錄取。
五、監(jiān)督機制
1.申請者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和參加考試。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實行嚴格的復審制度。凡在報名等各環(huán)節(jié)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中學通報并按不同招考階段做出如下處理: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考生所在中學需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接受社會監(jiān)督。推薦中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辦理,取消該中學推薦資格,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各高校通報。
3.我校具有完善的監(jiān)督機制,監(jiān)督舉報及信訪電話:020-87110195。
六、其他
從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zhí)行。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0-87110737
咨詢專線(6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傳真:020-87111502
電子郵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scut_zsb)
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cut.edu.cn/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北座111室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641
附件1: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筑夢計劃”分省分專業(yè)計劃表
附件2:報名系統(tǒng)使用說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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