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6-11 22:23:10陽光高考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校招生工作,促進公平、科學選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經教育部批準,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與俄羅斯烏拉爾聯邦大學合作設立的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烏拉爾學院(非獨立法人、本科層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負責招生、培養(yǎng)、就業(yè)等工作。
第三條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學校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金水東路136號(龍子湖校區(qū)),郵編:450046;河南省鄭州市北環(huán)路36號(花園校區(qū)),郵編:450045;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龍池大道236號(江淮校區(qū)),郵編:464200。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以下簡稱學校),部標代碼10078。學校起源自1951年創(chuàng)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學校,1954年更名為水利部北京水利學校。1958年北京水力發(fā)電學校、北京水力發(fā)電函授學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電學院。1969年遷至河北省磁縣岳城水庫辦學,1971年更名為河北水利水電學院。1977年遷至河北省邯鄲市辦學,1978年更名為華北水利水電學院。1990年遷至河南省鄭州市辦學,2000年由水利部主管劃轉河南省管理。2009年水利部與河南省政府簽署共建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戰(zhàn)略協(xié)議。2013年更名為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學校是一所以水利電力為特色,工科為主干,理、工、管、農、經、文、法、藝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占地面積4335畝,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外國留學生32000余人。學校現有教職工2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教師80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900余人。雙聘院士、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全國模范教師等國家級人才及河南省優(yōu)秀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教學名師、模范教師和優(yōu)秀教師等省級人才60余人。
學校設有水利學院、電力學院等24個教學單位,黃河科學研究院、水文化研究中心等155個研究機構。水利部水務培訓中心、水利部電大開放教育辦公室設在學校。學校是國家首批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是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高校。2012年,學校入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2016年獲批水利部“國家水情教育基地”。2019年被評為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獲批河南省唯一一個教育部網絡思政中心。2020年確定為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學。中部六省唯一一個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學校以國家“雙一流”建設和河南省高校分類發(fā)展為契機,立足河南,面向全國,持續(xù)鞏固提升本科教育基礎地位,積極發(fā)展研究生教育,大力拓展國際合作辦學,為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國家水利電力事業(yè)提供有力的人才資源和智力支撐。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港澳臺地區(qū)招生,F有65個全日制本科專業(yè),包括國家級特色專業(yè)建設點3個,省級特色專業(yè)建設點14個;國家級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4個,國家級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yǎng)計劃1個,省級工程教育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試點專業(yè)4個,省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基地1個;國家級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2個,省級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13個;15個國家級一流專業(yè),16個省級一流專業(yè)。擁有14個省級一級重點學科,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第六條 建校70年來,學校為國家培養(yǎng)了30多萬名高級專業(yè)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包括國家部委部長、武警水電部隊將軍和省部級領導近20名,全國道德模范獲得者吳新芬,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全國優(yōu)秀大學生、全國優(yōu)秀共青團員等十余項榮譽稱號的孟瑞鵬,“雨果獎”“全球華語科幻文學最高成就獎”“軌跡獎”“克拉克獎”,特級華語科幻星云勛章獲得者劉慈欣,以生命拯救生命,以個人力量推動公益事業(yè)發(fā)展,不忘初心使命,傳播大愛無疆,組建“中國藍天救援隊”的安少華,歐洲科學院院士,“世界科學院獎”獲得者劉俊國,海外學者、澳大利亞工程師協(xié)會最高級別會員張曉軍,“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高玉生等各領域海內外杰出校友,彰顯了學校“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養(yǎng)特色。
學校先后被授予“全國水利科技先進集體”“全國高等院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yōu)秀單位”“全國教育系統(tǒng)先進集體”“全國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先進集體”“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國教育系統(tǒng)紀檢監(jiān)察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連續(xù)三屆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并被評為“首屆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近年來先后榮獲“最具就業(yè)競爭力的10張河南教育名片”“全國大學生就業(yè)最佳企業(yè)評選優(yōu)秀組織高校獎”“新中國成立70周年河南最具國內就業(yè)競爭力高校”“河南省大數據雙創(chuàng)基地”和“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50所典型經驗高校”等榮譽。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并設立招生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開展招生考試工作必備的辦公設備、場所、設施。
第八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全稱為“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對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fā)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校黨委會議研究確定后,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并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核備案。學校招生辦公室同時將生源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學校在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內編制預留計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用于調節(jié)各地統(tǒng)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 2021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港澳臺地區(qū)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