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2021年插班生招生簡章
2021-06-03 17:19:13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2021年插班生招生簡章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1年繼續(xù)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17號),上海交通大學2021年繼續(xù)在部分專業(yè)實施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
一、報名條件
2020-2021年度上海市各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級優(yōu)秀學生,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參加過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且高考成績不低于當地同科類一本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
2. 所修大學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成績單無不及格記錄)且名列前茅,并經學籍所在院校同意;
3. 身體健康,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的體檢要求;
4. 無違法違紀行為。
注:每位考生限報考我校一個專業(yè)組,在同一專業(yè)組內可填報多個專業(yè)志愿。插班生入校后不能再轉專業(yè)。
二、招生計劃及考試科目
專業(yè)組 |
招生專業(yè) |
非高考改革省份 科類要求 |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
招生計劃 |
筆試科目 |
文科類專業(yè)組 |
法學試驗班 |
文理兼收 |
不限 |
約2人 |
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大學語文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收 |
不限 |
約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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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中外文化交流) |
文理兼收 |
不限 |
約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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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類專業(yè)組 |
工業(yè)設計 |
僅理科 |
物理 |
約2人 |
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大學物理 |
建筑學(五年制) |
僅理科 |
物理 |
約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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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園林 |
僅理科 |
物理或化學 |
約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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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化醫(yī)類專業(yè)組 |
化學 |
僅理科 |
物理或化學 |
約2人 |
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大學化學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 |
僅理科 |
物理或化學 |
約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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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醫(yī)學 |
僅理科 |
物理且化學 |
約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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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檢驗技術 |
僅理科 |
物理或化學 |
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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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wèi)生與營養(yǎng) |
僅理科 |
物理或化學 |
約1人 |
實際招生人數將視生源情況而定,寧缺毋濫。
我校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應試培訓以及與考試相關的講座。所有考試科目均不指定教材,不劃定考試范圍,不提供考試樣卷和復習資料。“英語”考試不含聽力,國家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水平。
三、報名程序
1. 考生須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tǒng)(http://applications.sjtu.edu.cn/),選擇頁面右上角“插班生注冊”(http://applications.sjtu.edu.cn/Register/CbsIndex)進行報名。請按要求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并打印申請表,在申請表上加蓋考生所在高校公章后,在報名系統(tǒng)中上傳申請表與其他必要材料掃描件并完成提交。上傳的申請表掃描件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二維碼應為最終版本。未完成提交者視為無效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12日至18日。
2. 除申請表外的其他必要材料包括:
● 大學一年級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 2020年高考錄取的錄檢表復印件(錄檢表一般在學校檔案館,須加蓋學校招生辦公室或檔案館公章)
● 錄取通知書
● 身份證
3. 所有上傳材料須清晰可辨,如因上傳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響資格審查或相關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5. 根據插班生招生選拔進程,考生可在我校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查詢本人的初審結果、準考證及考試結果等后續(xù)信息。
四、選拔及錄取程序
1. 審核
我校將對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報名且報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審核,擇優(yōu)給予入圍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參加后續(xù)選拔。
2. 筆試
筆試預計于5月29日(周六)上午9時在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qū)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準考證、筆試成績、入圍面試情況將通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我校將設定各專業(yè)組面試最低入圍分數線,對于上線考生將依據筆試總分排序,按不超過各專業(yè)組招生計劃總數的1.2倍確定面試考生名單,入圍面試人數可低于各專業(yè)組計劃數。
3. 面試與預錄取
面試預計于6月初進行。面試具體安排以后續(xù)通知為準。
我校將在各專業(yè)組內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85%,面試成績占15%,總分300分)排序確定預錄取人選和專業(yè)。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筆試總分、筆試數學成績、筆試英語成績排序。預錄取專業(yè)采用“專業(yè)志愿平行”,分數優(yōu)先原則,不設級差分。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yè)分數要求、且愿意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預錄取。
4. 公示與錄取
預錄取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預錄取學生須在7月20日前將就讀高校出具的第一學年正式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未提供成績單或成績單有不及格記錄者,將取消預錄取資格。
預錄取學生將于9月進入上海交通大學相應專業(yè)插班學習。我校匯總報到情況后將插班生預錄取名單上報市教委審核。通過上海市教委審定的學生,在辦理完手續(xù)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學學籍。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學學籍之前,若違反上海交通大學各項規(guī)章制度,則取消其插班生資格。
若預錄取考生被取消資格,我校不進行遞補。
5. 其他事宜
(1)我校插班生報名和選拔不收取任何費用。
(2)考生的申請材料不得有偽造相關證明等弄虛作假的行為,考生在招考過程中不得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繼續(xù)參與后續(xù)招生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預錄取資格的,取消預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3)預錄取學生將參加統(tǒng)一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預錄取資格。
。4)我校插班生錄取后一般需從大一開始就讀;相同專業(yè)特別優(yōu)秀的考生可申請就讀大二。法學試驗班含法學-經濟學雙學士學位項目,插班生錄取法學試驗班后需從大一就讀方可申請參加法學-經濟學雙學士學位項目。
。5)學生在原就讀高校所修課程及學分,可根據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生成績轉換相關規(guī)定,經所在院系認定后,由教務處負責審核和轉換。
。6)學生在取得學籍后,修滿該專業(yè)規(guī)定的所有學分,通過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畢業(yè)資格審核,將取得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畢業(yè)文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獲得上海交通大學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