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2)
2021-06-02 09:45:00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八、錄取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
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中職類、普高文化類、普高藝術類、普高特長類、中職特長類劃定錄取控制線,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ǘ╀浫∫(guī)則
1. 考試成績
文化考試成績+技能綜合測試成績+少數民族地區(qū)加分=總成績
2. 少數民族地區(qū)加分政策
考慮四川民族地區(qū)的特殊性和教育扶貧的政策要求,我校高職單招錄取時,執(zhí)行以下少數民族地區(qū)加分政策。
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仁和區(qū)、金口河區(qū)(三州十七縣兩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總成績加20分;漢族考生總成績加10分。
攀枝花市東區(qū)、西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總成績加10分。
3. 錄取
。1)錄取順序:依次按照特長類、中職類、普高類(含藝術)錄取。
。2)計劃數:普高類(含藝術)和中職類計劃數為公布的專業(yè)計劃數減去已錄取特長類人數。
。3)專業(yè)計劃調整的原則:當專業(yè)計劃與報考人數不平衡時,學校將按照省上的相關文件要求、學校教學資源和實際報考情況,首先在普高特長類、中職特長類、中職類、普高藝術類、普高文化類依次平衡各類別計劃,特長類按特長類別平衡特長計劃,其余類別按專業(yè)平衡計劃。其次各類別如有剩余計劃再跨類別平衡專業(yè)計劃。
。4)按照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在文化成績達到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未錄滿的專業(yè),將錄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
。5)如果考生總分相同,分別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
。6)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yōu)榱惴值目忌,不得錄取?br />
4. 擬錄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本校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若要放棄錄取,請將本人放棄錄取申請和身份證拍照以圖片形式發(fā)至學院招生就業(yè)處郵箱(nzyzjc@163.com),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xù),逾期責任自負。
5. 補錄
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后,在未錄取的文化成績控制線上的考生中,重新征集志愿,擇優(yōu)補充錄取。
6. 錄取批報
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隨后,學校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7. 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yè)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免試進入對口類相應專業(yè)學習。在辦完免試手續(xù)并正式錄取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ㄒ唬└呗殕握斜讳浫〉男律氃阡浫⊥ㄖ獣(guī)定的時間內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
。ǘ┬律雽W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其他事宜
。ㄒ唬┛忌鷧⒓痈呗殕握锌荚嚨慕煌ā⑹乘拮岳。
。ǘ┛忌粚W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錄取為藝術專業(yè)考生不得轉出藝術專業(yè),其他考生可根據學校當年的轉專業(yè)政策,在第一學期結束后向學校提出轉專業(yè)申請?忌粚W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本章程由學院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高職單招負責部門及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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