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33:01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助
第十七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在學院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院各專業(yè)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yè)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各專業(yè)學費按照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標準進行預收,即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跨境電子商務、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稅收學、財政學、工商管理、電子商務、英語專業(yè)學費24750元/生·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yè)學費20000元/生·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藝術類本科專業(yè)學費27750元/生·學年;其他普通本科專業(yè)學費18000元/生·學年。
第十九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東方學苑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校外專項獎學金”等20多項各類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獲獎面50%以上。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yè),學院積極拓寬學生勤工助學渠道,對家庭困難學生優(yōu)先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同時,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國家免息助學貸款最高可達8000元。
第二十條 新生轉專業(yè)政策:
1.浙江省生源:對于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80000名進檔的考生(藝術類除外),入校一個學期后,無不及格課程及違紀情況,實行轉專業(yè)承諾,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核,可在全院范圍內申請轉專業(yè),確?忌D入其申請的第一志愿專業(yè);
2.所有學生均享有全校范圍內申請調整專業(yè)的機會,學生入學后轉專業(yè)參照《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本科生轉專業(yè)實施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在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招生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網址:招生主頁,http://zs.zufedfc.edu.cn/。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方式:
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招生辦公室:0571-87571500、0571-87571557。
招生聯(lián)系地址: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海寧市連杭經濟開發(fā)區(qū)高新區(qū)仰山路2號),郵編:314408。
招生信箱:dfzsb@zufe.edu.cn
招生咨詢微信:dongfangxueyuancj
第二十三條 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7571529,舉報投訴郵箱jjs@zufedfc.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施行,由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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