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學院2021年普通本?普猩鲁(2)
2021-05-30 06:58:43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獎勵及資助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物價局核定公布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
第二十五條 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根據(jù)國家政策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發(fā)展性資助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注重復合型人才培養(yǎng),鼓勵學生個性化成長、多元化發(fā)展,為學生開設輔修專業(yè)、提供轉專業(yè)機會,具體見《衢州學院輔修專業(yè)管理辦法》《衢州學院學生轉專業(yè)管理辦法(修訂)》。
第六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70-8015711
聯(lián)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區(qū)九華北大道78號
郵政編碼:324000
校園網(wǎng):http://www.qzc.edu.cn/
招生網(wǎng):http://zs.qzc.edu.cn/
招生咨詢QQ群:763014954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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