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06:46:47陽光高考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二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予以注冊學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形式并附有相關證明向學校招生部門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凡有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第二十八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通過國家獎助學金、學校獎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學費補助、困難補助、勤工助學、二級學院獎助學金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聯(lián)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zjxu.edu.cn,招生信息網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3-83640000,傳真:0573-83642036
QQ咨詢號碼:248810354,招生微信號:zjxuzs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3-83642345,郵箱:jbyts@mail.zjxu.edu.cn
通訊地址:浙江省嘉興市嘉杭路118號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嘉興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區(qū))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生源。ㄊ、自治區(qū))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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