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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2)

2021-05-28 17:19:02陽光高考


高考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八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具體請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專業(yè)目錄或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查詢。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我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獎勵、資助學生政策。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具體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我校專門設立新生獎勵,對錄取的高考成績特別優(yōu)秀的新生,按照《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新生獎學金管理辦法》予以獎勵。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3622966

  傳    真:0756-3622558

  電子郵箱:admission@bitzh.edu.cn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bitzh.edu.cn/

  招生網(wǎng)址:http://admission.bitzh.edu.cn/

  第三十四條 我校紀檢監(jiān)察審計室負責監(jiān)察、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lián) 系 人:何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56-3622718

  傳    真:0756-3622718

  電子郵箱:jianchashi@bitzh.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我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qū)、市)的規(guī)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qū)、市)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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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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