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5 21:53:32陽光高考
第五章 后續(xù)管理
第二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xù),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fā)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依據《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規(guī)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yǎng)。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yè)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yè),轉專業(yè)具體辦法與審批流程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和《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轉專業(yè)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珠江學院通過科學合理設置課程、適時調整教學內容、積極改革教學方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第二十三條 珠江學院是獨立學院,屬于民辦性質,尚未開展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辦理和減免學費工作,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珠江學院設有覆蓋面達20%以上的多種形式獎學金。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僅適用于2021年珠江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凡以前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珠江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珠江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咨詢電話:022-22410821 22412000
監(jiān)督電話:022-22410864
郵編:301811
地址:天津市寶坻區(qū)京津新城珠江北環(huán)東路2號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