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4 23:25:44陽光高考
八、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為保障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正常完成學業(yè),鼓勵在校學生在德智體美勞方面取得優(yōu)異成績,學校建立了“多位一體”的資助育人體系和激勵保障機制,鼓勵品學兼優(yōu)學生和資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學校將根據(jù)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比例、程序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學生進行評選、審核、公示。
1. 貫徹落實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學年)、“綠色通道”、基層就業(yè)國家資助(最高8000元/學年)、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最高8000元/學年)、貸款貼息等有關政策。
2. 國家獎助學金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學年)。
3. 校內資助項目設有學校一、二、三等獎學金(學生獲獎比例35%)、貧困生補貼、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百千萬”走訪、學費減免(孤兒、烈士子女、殘疾軍人等)、節(jié)日慰問、退役士兵生活補助等。
4. 學校還設置了考研升學獎勵(500-2000元)、文體及學科競賽獎勵(200-50000元)、發(fā)明專利獎勵(10000元)等。
九、聯(lián)系方式:
學院招生咨詢熱線電話:0551-88560222、88561222
傳真:0551-88569188
學院網(wǎng)址:http://www.ajduc.edu.cn/
十、附則:
1. 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查。經(jīng)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qū))招生考試機構。
2.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和不實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 本章程由合肥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