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24:52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六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guān)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zhí)行。服務(wù)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七條 為保證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獎、助、貸、勤、補為主的多元化資助幫扶體系。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種途徑緩解經(jīng)濟壓力并順利完成學業(yè)。資助政策及程序詳見宜賓學院學生工作處網(wǎng)站:http://xsgzc.yibinu.edu.cn/。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經(jīng)復查不合格者或弄虛作假者,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校未授權(quán)、委托任何中介機構(gòu)進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條 聯(lián)系方式如下:
1、招生咨詢電話:0831-3545029(兼?zhèn)髡?
2、學校網(wǎng)址:http://www.yibinu.edu.cn
3、招生網(wǎng)址:http://zsw.yibinu.edu.cn
4、Email:ybxyzsk@yibinu.edu.cn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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