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06 17:51:19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經批準,我校2021年繼續(xù)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擔當、有情懷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yǎng),為國家重大戰(zhàn)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ōu)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yè)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精神的高中畢業(yè)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yōu)異的考生
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下同)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該類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條件:
。ㄒ唬┛忌呖嘉幕煽儯ú缓魏握呒臃郑╉氝_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
。ǘ┇@得全國中學生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二等獎。
二、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 | 3+3改革省份選考科目 | 3+1+2改革省份選考科目 | 其他省份 | 備注 |
數學類 | 物理 | 首選物理再選不限 | 理科 | |
化學類 | 化學 | 首選物理再選化學 | 理科 | 不招色盲色弱 |
生物技術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首選物理再選化學或生物 | 理科 | 不招色盲色弱 |
我校強基計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省試點招生,各省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數詳見報名系統(tǒng)。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ㄒ唬﹫竺麜r間和方式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預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志愿。志愿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報名系統(tǒng)為準。
。ǘ┛忌殔⒓咏y(tǒng)一高考
(三)入圍資格認定
6月11日至21日,兩類考生均須登錄報名平臺進行報考確認,逾期未確認視為放棄報考我校強基計劃。
6月26日前,對于第一類確認報名考生,經審核后,在滿足報名條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專業(yè)分類,再依據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結合我校分省招生專業(yè)計劃數的六倍確定各省入圍我?己丝忌麊危┪桓呖纪挚忌加枰怨既雵┎⒐救雵鷺藴省τ诘诙惔_認報名考生,經審核后,如滿足報名條件要求,將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直接入圍學?己恕
。ㄋ模⿲W?己
6月27日至7月4日期間舉行學?己耍ê嬖嚭腕w質測試)。我校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相關規(guī)定,嚴格遴選面試專家組成員,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1.面試
對于第一類考生,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所報專業(yè)的興趣、創(chuàng)新思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對于第二類考生,我校將單獨組織相關學科專家進行專業(yè)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在相關學科領域的專業(yè)知識掌握程度、邏輯思維與創(chuàng)新能力等。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中重要參考依據之一,重點考查政治思想品德、科研素養(yǎng)、吃苦耐勞精神等。
3.體質測試
體質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身體素質,不合格者無入選資格,具體測試辦法另行通知。
4.學?己顺煽
學?己顺煽=面試成績(百分制)。
(五)錄取
1.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學?己顺煽/100×750×15%,高考文化成績滿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750分折算。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按照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強基計劃綜合成績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yè)和計劃數依次確定錄取名單及錄取專業(yè)。當強基計劃綜合成績相同時,各省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數學成績、學?己顺煽兣判蛟瓌t排序。
對于第二類考生,經過面試,達到我校相關專業(yè)要求,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的,予以錄取,計劃數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生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xù)。
我校于7月初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后續(xù)高考志愿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后續(xù)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