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關于做好殘疾人參加高考申請合理便利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02-27 10:11:04網絡整理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
為保障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中國殘聯(lián)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我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含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提供以下一種或幾種合理便利
(一)提供現(xiàn)行考試的盲文紙質試卷。
(二)提供大字號紙質試卷。
(三)為聽力殘疾考生免除外語聽力考試。
(四)優(yōu)先進入考點、考場。
。ㄎ澹┰O立單獨標準化考場,配設單獨的外語聽力播放設備。
。┛键c、考場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如引導輔助人員等)予以協(xié)助。
(七)考點、考場設置文字指示標識、交流板等。
。ò耍┛键c提供能夠完成考試所需、數量充足的盲文紙和普通白紙。
。ň牛┰试S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盲文作圖工具、橡膠墊、無存儲功能的盲文打字機、臺燈、光學放大鏡、盲杖等輔助器具或設備。
。ㄊ┰试S聽力殘疾考生攜帶助聽器、人工耳蝸等助聽輔聽設備。
。ㄊ唬┰试S行動不便的殘疾考生使用輪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考生可以自帶特殊桌椅參加考試。
(十二)適當延長考試時間:使用盲文紙質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guī)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50%;使用大字號試卷或普通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因腦癱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無法正常書寫或無上肢考生等書寫特別困難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guī)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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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合理便利的程序
(一)已經參加2021年高考報名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殘疾人證(殘疾人證須在有效期內)并申請?zhí)峁┖侠肀憷臍埣部忌,應?月17日前向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過期不再受理)。申請考生應填寫《殘疾人報考湖南省2021年高考合理便利申請表》(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ǘ└骷壵猩荚嚈C構負責受理并審核在本地報名參加高考的殘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請,組織考生所在學校有關人員(社會考生為實際居住地社區(qū)有關人員)、當地殘聯(lián)、衛(wèi)生等相關部門專業(yè)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對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現(xiàn)場確認,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以及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并形成書面評估報告。
(三)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評估報告,形成《湖南省2021年高考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結果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將《告知書》送達殘疾考生,由殘疾考生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確認、簽收!陡嬷獣穬热莅瑲埣部忌暾埢厩闆r、考試機構決定的詳細內容以及決定的理由與依據、救濟途徑等。
三、其他有關工作要求
(一)《申請表》中“殘疾類型”和“殘疾級別”的填寫參照《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26341-2010)。
(二)《申請表》等有關材料須經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加蓋公章掃描后通過信息系統(tǒng)上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4月23日前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務必通過信息系統(tǒng)審核匯總,過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掃描上交材料包括:申請表、申請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身份證以及其他合理便利的書面申請、評估報告。
。ㄈ┧猩暾埡侠肀憷臍埣部忌畔㈨氃谒谥袑W、縣(市、區(qū))、市(州)招生機構以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享受相應合理便利參加高考。
。ㄋ模┞犃埣部忌浬暾埮鷾屎罂擅饪纪庹Z聽力。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聽力考試部分作答無效。其他考生進行外語聽力考試期間,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不得翻看試卷和作答。聽力考試結束后,方可答題。其外語科目成績,按“筆試成績×外語科總分值/筆試部分總分值”計算。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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