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理程序及相關(guān)要求
2020-04-24 10:49:21網(wǎng)絡(luò)整理
2020年部分普通高校繼續(xù)在河北省招收保送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優(yōu)秀學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優(yōu)秀華僑和港澳臺學生(運動員)、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等],現(xiàn)將辦理程序及相關(guān)要求公布如下:
一、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及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優(yōu)秀學生保送辦理程序
(一)具備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保送資格的學生要如實填寫《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見附件),由本人向所在中學申請并經(jīng)中學審核公示。中學要在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名單、所在班級、獲獎項目等關(guān)鍵信息,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石家莊外國語學校依據(jù)對社會公布的保送生推薦辦法,選拔出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連續(xù)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并在校園顯要位置進行公示,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省教育考試院將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公示后的名單在網(wǎng)站進行公示后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再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如實填寫《登記表》。
(三)各市審核中學所報材料,填寫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于2020年5月20日前將本轄區(qū)《登記表》匯總后寄送省教育考試院。
(四)省教育考試院對高校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的擬保送錄取考生信息進行審核,對于獲得多所高校擬錄取資格的學生,將根據(jù)《登記表》中“保送學校”一欄所填高校確認錄取學校。
(五)各有關(guān)高校于2020年5月20日前,按照規(guī)定格式和要求,將本校已測試合格且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的擬錄河北考生名單,加蓋學校公章后寄送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二、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等保送辦理程序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jù)教育部等有關(guān)部門規(guī)定,為具備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優(yōu)秀華僑和港澳臺學生(運動員)、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等保送資格的考生辦理錄取備案手續(xù)。各有關(guān)高校須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后,按照規(guī)定格式和要求,將具備保送資格且公示無異議的擬錄河北考生名單,加蓋學校公章后寄送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三、相關(guān)要求
(一)具備保送資格條件且提出保送申請的考生,須根據(jù)《河北省教育廳關(guān)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參加了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
(二)已被高校確定錄取的保送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及錄取。
(三)保送生錄取備案考生在普通高考首批志愿填報期間,通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s://gk.hebeea.edu.cn/hebgk/)的“信息查詢”入口填寫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
(四)高校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wǎng)上管理系統(tǒng)”向我省增補相應保送生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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