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學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2020-01-02 19:10:51網(wǎng)絡整理
一、學校全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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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春季招生新生就讀臨港新城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滬城環(huán)路9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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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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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龉k高等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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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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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海洋大學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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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海洋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tǒng)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紀委監(jiān)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jiān)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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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0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yè)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報考。 按類招生專業(yè)入學后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確定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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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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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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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為依據(jù),考生須據(jù)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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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2月17日-18日,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wǎng)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2月20日,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的2倍分專業(yè)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向社會公布?忌氃谏虾:Q蟠髮W招生辦網(wǎng)站(zsjy.shou.edu.cn)選擇測試時間。(測試時間:2月29日、3月1日,共4個考試時段;地點:上海海洋大學臨港校區(qū),詳見準考證)。 (3)2月29日、3月1日,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yè)(類)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yè)(類)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nèi)容由我校根據(jù)本校及專業(yè)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綜合素質(zhì)評價信息作為校測面試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按《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滬教委學〔2019〕54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xù)錄取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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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guī)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錄取分數(shù)要求:作為錄取依據(jù)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guī)則:同一專業(yè)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自主測試成績、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的數(shù)學、外語、語文),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考生須于規(guī)定時間至上海海洋大學(臨港新城滬城環(huán)路999號學生事務中心底樓大廳)辦理錄取專業(yè)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zhí)行。 (4)正式錄。按規(guī)定完成各項手續(xù)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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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5000元/年(滬價行〔2000〕1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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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年 (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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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30余項獎學金、10余項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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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 舉報電話:6190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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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wǎng)址及聯(lián)系電話 |
學校官網(wǎng):http://www.shou.edu.cn/ 招生辦官網(wǎng):http://zsjy.shou.edu.cn/ 咨詢電話:61900607 61900608 61900609 (接聽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雙休日及節(jié)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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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1.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滬教委學〔2019〕43號)規(guī)定的其他考試。 2.春招考試與錄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和通知執(zhí)行,自主測試要求及具體安排請考生關注我校招生辦官網(wǎng)公布的信息和公告。 3.春招錄取考生與2020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時入校。 4.本章程解釋權為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按《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滬教委學〔2019〕54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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