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19-06-19 15:22:41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學費、住宿費待定,以各省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學校每年評選“優(yōu)秀生”,并設一、二、三等獎學金;校內為貧困生設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監(jiān)察、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lián)系人:蘇寧
監(jiān)督電話:020—82663366
傳真:020-82637788
電子郵箱:1105322443@qq.com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2666666
傳真:020—82668666
電子郵箱:hsxyzsb@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dhs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gdhsc.edu.cn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授權學校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qū))的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qū))的政策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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