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3)
2019-06-14 11:22:29陽光高考
第七章 費用、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我校各專業(yè)嚴格按照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豫發(fā)改辦[2004]232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普通本科學費標準為 : 文科類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3700元,藝術類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
?茖W費標準為:文科類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36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5600元。
環(huán)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每生每年15000元,網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每生每年15000元,音樂學(中外本科課程合作項目)每生每年16000元。少數民族預科班每生每年20000元。預科升入學生按照升入專業(yè)科類交納學費。(2019年暫定分專業(yè)的學費標準,如學費標準調整,將按照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住宿費700-800元/年。如有調整,以當年河南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有關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學校所設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綜合獎助學金。
第二十九條: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第三十條: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八章 招生咨詢 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一條:招生咨詢方式有:
電話:0394-8592469
網上在線咨詢:http://zs.zknu.edu.cn
E-mail:zhaoban@zkn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zknu.edu.cn
第三十二條:錄取信息公布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zknu.edu.cn公布。
第三十三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四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適用于本年度普通本科、高職層次招生。
第三十六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周口師范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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