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01 18:35:55網絡整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被錄取的新生,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學校教務處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含兩周);超過兩周者,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凡發(fā)現(xiàn)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和國家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zhí)行,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的詳細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址:http://www.ywicc.edu.cn
2.學校招生咨詢熱線:0579-85633555;傳真:0579-85633555
3.學校地址:浙江省義烏市學院路2號 郵政編碼:322000
4.招生網:http://zsb. ywicc.edu.cn
5.招生微信公眾號: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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