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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必須掌握的10類文化常識

2019-04-06 21:10:01本站原創(chuàng)

  禮俗常識

  1.禮俗即禮儀習(xí)俗。泛指婚喪、祭祀、交往等各種場合的禮節(jié)與習(xí)俗。

  2.五禮五種禮的合稱。古代以祭祀的事為吉禮,冠婚的事為嘉禮,賓客的事為賓禮,軍旅的事為軍禮,喪葬的事為兇禮。

  3.六禮有兩種解釋:

  (1)指冠禮、婚禮、喪禮、祭禮、鄉(xiāng)飲酒禮、相見禮。

  (2)指婚姻成立的手續(xù),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4.冠禮古代男子成年時舉行加冠的禮儀。古代未成年的男子束發(fā),不戴冠,行過加冠禮后則標志著進入成年了。舉行加冠禮的年齡,有20歲和19歲兩種說法。后代冠禮雖廢,但仍保留“加冠”“已冠”“弱冠”“未冠”等說法。如《送東陽馬生序》:“既加冠,益慕圣賢之道。”《祭妹文》:“予弱冠(初加冠,體還未壯,故稱弱冠)粵行。”

  5.笄(j)禮古代女子到了成年時舉行的盤發(fā)插笄(即簪子)的禮儀。舉行笄禮的年齡一般在15歲時,表示年屆成人,可以結(jié)婚。后來女孩子到了成年又稱“及笄”“笄年”。

  6.合巹(jn)指結(jié)婚。古時把一個匏分為兩個瓢叫“巹”,舉行結(jié)婚儀式時,一對新人各執(zhí)一瓢而醑(x)(用酒漱口),就叫“合巹”。后世遂以“合巹”為結(jié)婚的代稱。

  7.妻男子的配偶。在宗法時代指正式的配偶、嫡妻。從等級上看,“妻”當是指諸侯以下男子的正式配偶,因為諸侯的正式配偶稱“夫人”,帝王的正式配偶稱“后”。如《鄒忌諷齊王納諫》:“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8.妾最初指家庭的女奴,后指貴族娶的“小妻”,實際上“小妻”是女奴隨社會的發(fā)展而發(fā)展的結(jié)果,但地位仍極其低賤。如《鄒忌諷齊王納諫》:“妾之美我者,畏我也。”舊時正式婚配的妻子、夫人有時自己也稱“妾”“賤妾”,這是自謙的說法。如《〈孔雀東南飛〉并序》:“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妾不堪驅(qū)使,徒留無所施。”

  9.姬原是古代的顯姓。如周王族姓姬。后來成為貴族婦女的代稱,再進一步泛化,便成為婦女的美稱,進而成為美女的通稱。如《鴻門宴》:“沛公居山東時,貪于財貨,好美姬。”后來又成為富貴人家婢妾的美稱。

  10.媵(yìng)指古代諸侯的女兒出嫁時隨嫁或陪嫁的人。它是古代一夫多妻制的一種形式。其方式是,諸侯娶一國之女為嫡夫人,女方以侄女、妹妹隨嫁。此外,還有兩個和女方同姓的“國、家”送女兒陪嫁,也各以侄女、妹妹相從。這些隨嫁、陪嫁的人統(tǒng)稱為“媵”。但這些被稱為“媵”的貴族婦女,其間雖有輩分、嫡庶之分,但都是主子,不是奴才,她們都是經(jīng)過“聘”的,都有資格成為夫人。后來隨著“媵女”制度的逐漸消亡,“媵”的地位逐漸降低,在只有妻妾之分的時代,就與“妾”成了同義詞。如《阿房宮賦》:“妃嬪媵嬙,王子皇孫,辭樓下殿,輦來于秦。”

  11.青廬用青布搭成的棚,古代舉行婚禮的地方,東漢至唐有這種風(fēng)俗。如《〈孔雀東南飛〉并序》:“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

  12.文定相傳周文王卜得吉兆納征訂婚后,親迎太姒至渭濱。后世因此以“文定”代稱訂婚。

  13.朝(cháo)周代各國的諸侯,按規(guī)定的時間覲見周天子,叫“朝”!锻踔啤罚“五年一朝天子。”另一種說法是《左傳·昭公十三年》杜預(yù)注:“三年一朝。”每次朝見天子,都要帶著玉帛、獸皮、珍玩和土產(chǎn)等貢品,叫作“朝貢”。如《左傳·隱公八年》:“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如果不按時朝見天子,就被認為是不尊敬天子,天子就要出兵討伐。如《左傳·隱公九年》:“宋公不朝,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

  14.覲朝拜皇帝。古代諸侯朝見天子稱覲。諸侯春見曰朝,秋見曰覲。諸侯朝見天子的儀式稱覲禮。覲禮規(guī)定,天子不得下堂見諸侯,下堂而見諸侯天子失禮。如《譚嗣同》:“至七月,乃扶病入覲,奏對稱旨。”

  15.聘

  (1)天子派卿大夫見諸侯叫“聘”。如《禮記·王制》疏:“其天子亦有使大夫聘諸侯之禮。”諸侯德風(fēng)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天子往往也派人去聘問。如《左傳·隱公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凡伯是天子的大夫,周王派他來見魯隱公。

  (2)諸侯的國君即位,強大的諸侯國來賀見,也叫聘。如《左傳·襄公元年》:“九月,邾(Zh,即鄒)子來朝,禮也。”“冬,衛(wèi)子叔、晉知武子來聘,禮也。”邾是小國,所以叫朝;衛(wèi)、晉是大國,就叫聘。

  (3)諸侯派大夫見別國諸侯也叫聘。這是諸侯之間邦交的禮節(jié)!锻踔啤罚“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左傳·隱公七年》:“齊侯使其弟年來聘。”諸侯相聘,使者還帶著玉帛,表示尊敬對方的意思。所以《左傳》注曰:“諸聘皆使卿執(zhí)玉帛以相存問。”

  (4)相互來往朝聘,也有一定名稱。此國往彼國的聘叫“如”。例如《左傳·襄公二十年》:“冬,季武子如宋,報向戍之聘也。”季武子自魯去宋,叫作“如”。反之,在襄公十五年時,宋派向戍來魯國,就說成“宋向戍來聘”。也就是由彼國來此國,叫作“聘”。所以說:“內(nèi)適外言如,外適內(nèi)言朝聘。”意思是:由本國到別國去叫如,由別國到本國來叫朝聘。

  16.誓用語言相互約束表示決不違背信約叫“誓”!肚Y》:“約信曰誓。”諸侯之間舉行這種儀式,叫“誓禮”。舉行這種儀式,不用殺牲、歃血(以牲血涂抹口上)。

  17.盟兩國以上或兩人以上互相宣誓約定來協(xié)同辦事叫“盟”。會盟時殺牲、歃血,并且宣讀盟書,誓于神,叫作“盟禮”!肚Y》:“涖牲曰盟。”盟與誓不同之處就在于舉行儀式時要殺牲、歃血。遇有急難,諸侯之間會見,舉行盟禮,共同約定,相互援助,就叫“會盟”。如《過秦論》:“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

  結(jié)盟以后,雙方就有義務(wù)約束。如《左傳·襄公三十年》記宋國在五月間遭特大火災(zāi),冬,與宋同盟的十一個諸侯會于澶淵,共同以財貨來援助宋國。

  18.遇諸侯之間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或地點忽然相見,就叫“遇”。如《左傳》疏云:“遇者,草次之期,二國各簡其禮,若道路相逢遇也。”事先沒有約定,偶爾相逢,猶如人們在路上偶然相遇一樣,在禮節(jié)上要比“朝”簡單。

  諸侯途中相遇,以距各自的都城遠近來劃分主賓,地近的一方為主,地遠的一方為賓,雙方用主賓之禮接待。如《左傳·隱公八年》:“春,宋公、衛(wèi)侯遇于垂。”

  19.免胄胄,盔。按古代禮法,諸侯的軍隊過天子門,戰(zhàn)車上的左右衛(wèi)士必須脫胄卷甲,收好兵器,下車步行而過,以示對天子的尊敬。如《殽之戰(zhàn)》:“左右免胄而下。”

  20.祖古代餞行時的儀式,即出行之前祭祀路神,引申為在半路上為別人設(shè)宴送別。如《荊軻刺秦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

  21.封禪(shàn)古代統(tǒng)治者不僅重視祭宗廟,也重視祭天地、山川。《白虎通》云:“禮曰: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

  古代帝王祭天地的最隆重的典禮叫作“封禪”。一般都是由帝王親自到泰山上舉行。古時認為泰山是五岳之長,稱為岱宗。泰山高,離天近,所以先要到泰山頂上舉行祭天的儀式,以報答天之功,叫封。然后再到泰山腳下的一座小山——梁父山上舉行祭地的儀式,以報答地之功,叫作禪。如《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下,風(fēng)雨暴至,休于樹下,因封其樹為‘五大夫’。禪梁父。”

  22.齋戒古人在祭祀或進行重大活動前,沐浴更衣,不喝酒,不吃葷,潔凈身心,表示虔誠。如《廉頗藺相如列傳》:“于是趙王乃齋戒五日,使臣奉璧,拜送書于庭。”

  23.釁鐘、釁鼓用牲血涂器祭祀。古時新鐘鑄成,必殺牲口取血涂在鐘的孔隙上,并舉行祭鐘儀式,稱釁鐘。這是一種禮制,凡重要器物(鐘、鼓等)制成,定殺牲取血涂在上面。如《殽之戰(zhàn)》:“不以累臣釁鼓。”“釁鼓”在這里是“處死”的意思。

  24.社稷古代帝王、諸侯所祭的土神叫“社”,谷神叫“稷”。后來就以“社稷”代表國家。如《陳涉世家》:“將軍身被堅執(zhí)銳,伐無道,誅暴秦,復(fù)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五人墓碑記》:“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25.犧牲古代祭祀時把宰殺的牛、羊、豬等牲畜叫作“犧牲”。做祭祀用的毛色純一的牲畜叫“犧”;體全叫“牲”。古代又有“三牲”之說,指祭祀用的牛、羊、豬。后來也以雞、魚、豬為“三牲”。如《曹劌論戰(zhàn)》:“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26.太牢古代祭品,指牛、羊、豬各用一頭。

  27.少牢古代祭品,指豬、羊各一頭。如《伶官傳序》:“其后用兵,則遣從事以一少牢告廟。”

  28.崩本指山倒塌。古時用來比喻帝王和王后的死。如《戰(zhàn)國策·趙策四》:“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托于趙?”《出師表》:“先帝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

  29.薨(hn)春秋戰(zhàn)國時期,諸侯死了叫“薨”;后世有封爵的大官死了也叫“薨”。如《信陵君竊符救趙》:“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為信陵君。”

  30.死古代社會不同地位的人的死有不同的稱謂。《禮記·曲禮下》:“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祿,庶人曰死。”

  31.棺槨“棺”是裝殮死人的器具,即棺材。“槨”是外棺,即棺材的套棺,用以保護棺材。上古貴族的墓里大多有槨。

  32.殉葬指古代用活人或器物從葬的一種風(fēng)俗。即人死以后,逼迫死者的妻妾、奴隸等隨同埋葬。周代以后多用“俑”代替活人,有時也把死者生前用的飲食器、兵器、樂器、裝飾品等作為隨葬物品。

  33.殮指給尸體穿衣下棺。也叫“入殮”。

  34.殯古代指殮而未葬。后世把送靈柩到埋葬的地方叫“出殯”“送殯”。

  35.七七舊俗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到七七四十九天為止。

  36.喪禮古代“兇禮”之一。舊時處理死者殮殯奠饌和跪拜哭泣的禮節(jié)。

  37.墳?zāi)孤裨崴廊说牡胤。古時高出地面的葬人土堆叫“墳”,與地面相平的葬人場所叫“墓”。后世“墳”與“墓”并稱,不再有所區(qū)別。舊時放在墓中刻有死者傳記的石刻叫“墓志”;立在墓旁,刻載死者生平、表揚其功德的石碑叫“墓表”。

  38.合葬指夫婦死后葬在一起。如《〈孔雀東南飛〉并序》:“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

  39.稿葬庶人死了至多用“稿葬”。“稿葬”就是用草苫子裹住尸體埋葬!洞倏棥罚“日將暮,取兒稿葬。”

  40.廬冢也作“廬墓”。指古人在服喪期間,為守護父母或師長的墳?zāi)苟w的房舍。“廬”,房屋;“冢”,墳?zāi)。如《游褒禪山記》:“今所謂慧空禪院者,褒之廬冢也。”

  41.坐以兩膝著地,兩股貼在腳跟上,是“坐”。兩膝著地,直身,股不著腳跟,是“跪”。跪而挺腰聳身,叫作“跽”(jì)。

  坐席也有講究,所謂“虛坐盡后,食坐盡前”。盡后,是盡量把身體往后坐一點,表示謙恭的樣子;盡前,是盡量把身體往前挪一點,不因飲食而玷污坐席。

  42.跪與坐不同,往往在有急事或表示謝罪之時,直身,兩股也離開了腳跟。所以前人指出跪與坐二者的區(qū)別是“跪危而坐安”。如《史記·刺客列傳》:“荊軻見太子,言田光已死,致光之言。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跪又表示對長者的尊敬!墩撜Z》:“‘點,爾何如?’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異乎三子者之撰。’”這里的“舍瑟而作”,就是指曾皙放下瑟,從席地而坐到聳身直起腰來,與跪著相同,表示尊敬。

  43.長跪指挺直上身而跪,表示恭敬。如《〈孔雀東南飛〉并序》:“府吏長跪告:‘伏惟啟阿母,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fù)。’”

  44.跽跪起,準備起身,膝尚在地上。如《鴻門宴》中寫樊噲進帳,“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為者?’”跽,是受驚而聳身欲起的樣子。這種動作因與跪的動作相似,因而也叫“長跪”。如《戰(zhàn)國策·唐雎不辱使命》:“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

  45.箕踞兩股著地伸直兩腿,形似畚箕,叫作“箕踞”。這種姿勢是表示傲視對方的意思。如《史記·刺客列傳》寫荊軻刺秦王不中,身被八創(chuàng),“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箕踞,就是這種兩股著地伸直兩腿的樣子。

  46.拜拜是古人常用的表示禮節(jié)的方式,就是行禮叩頭。不同的場合,用不同的拜禮!吨芏Y·春官·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兇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

  拜禮中,禮節(jié)最重的是稽首;着c頓首、空首不同。一般說來,稽首是臣拜君之拜,頓首是地位相等者互相之拜,空首是國君回禮臣下之拜。

  頓首是拜跪于地,引頭至地,頭頓地即舉起,所以叫作頓首。

  空首是拜跪于地,先以兩手拱至地,再以頭至手,因其頭不至地,所以叫作空首。

  稽首是拜跪于地,引頭至地,多時方起,因為頭叩地多時,有所稽留,因此叫作稽首。

  肅拜是拜禮中禮節(jié)最輕的。《周禮·春官》注:“但俯下手,今時撎(y)是也。”只是拱手行禮,就是現(xiàn)在的揖。軍隊中有這樣的肅拜。婦人行禮,主要也是肅拜。褒拜是手持符節(jié)行的禮。喪禮中先作頓首后作稽顙(sng),叫吉拜;先稽顙后頓首,叫兇拜;振動,是戰(zhàn)栗變動之拜。

  47.揖古代作揖與后世不同,古人作揖是推手!秲x禮·鄉(xiāng)飲酒禮賓厭介注》:“推手曰揖。”古人作揖,根據(jù)對象的不同,推手時有高平下之別!吨芏Y·秋官》:“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百姓。”對庶姓,沒有親屬關(guān)系,推手時稍微往下,叫土揖。對異姓,是指有婚姻關(guān)系的,則用時揖,平推手。對同姓,是同一個族的,就用天揖,推手時稍微舉高。

  48.執(zhí)手表示親昵的行禮方式,和現(xiàn)在的握手相似。最先見于《詩經(jīng)》:“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如《雨霖鈴·寒蟬凄切》:“執(zhí)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

  49.壽以酒或物向別人祝福。如《鴻門宴》:“沛公奉卮酒為壽。”

  50.趨臣見君時的禮節(jié)。小步快走,表示恭敬。如《觸龍說趙太后》:“入而徐趨。”

  51.郊迎到郊外等候迎接,以表敬重。如《戰(zhàn)國策·秦策一》:“父母聞之,清官除道,張樂施飲,郊迎三十里。”

  52.萬福舊時婦女對人行禮,口里說著“萬福”,后來用“萬福”作為行禮的代稱。如《魯提轄拳打鎮(zhèn)關(guān)西》:“看那婦人,雖無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動人的顏色,拭著眼淚,向前來深深的道了三個萬福。”

  53.九賓也稱“九儀”,古代外交上最隆重的一種禮儀,由九名儐相(迎賓贊禮人員)立于殿廷,接引賓客上殿。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王齋五日后,乃設(shè)九賓禮于廷,引趙使者藺相如。”

  54.百姓古代奴隸社會對貴族的總稱。貴族有姓,平民無姓,這種狀況在春秋戰(zhàn)國時代仍然存在。到了漢代,自天子以至于一般平民才皆可以有姓了。“百姓”遂隨之指稱一般平民了。

  55.布衣即平民。古代平民穿麻布葛衣,故“布衣”成了平民的代稱。如《廉頗藺相如列傳》:“臣以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況大國乎?”《出師表》:“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陽,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

  56.臣最初指男性奴仆,跟女性的“妾”相對。后來成為君主時代官吏和百姓的統(tǒng)稱。如《鄒忌諷齊王納諫》:“令初下,群臣進諫,門庭若市。”另外,“臣”又是表示謙卑的自稱。《墨子·公輸》:“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殺之。”

  57.黎民即“平民”“眾民”之意。也稱“黎庶”“黎元”等。

  58.士商、周時最低級的貴族階層。卿大夫下面是士,這種“士”通常擔(dān)任卿大夫統(tǒng)治區(qū)域(即家)的家臣。春秋以后“士”又成了武士、文士的稱謂,再以后便逐漸成了統(tǒng)治階級中知識分子的通稱了。如《信陵君竊符救趙》:“公子為人,仁而下士。”《指南錄后序》:“縉紳、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計所出。”

  59.奴隸為奴隸主勞動而無人身自由的人,常常被奴隸主任意買賣或殺害。最初的“眾”“奚”“仆”“臣”“妾”都是奴隸。

  ??60.黔首戰(zhàn)國時秦國及后來秦王朝對平民的賤稱。黔,黑色。黔首,猶如黑頭。據(jù)說秦尚黑色,當時平民皆用黑布包頭,故名。如《過秦論》:“于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

  61.庶人也叫“庶民”。西周以后對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者的稱謂,其身份比奴隸高。

  62.小人西周、春秋時代對被統(tǒng)治的勞動人民的稱謂。又指道德低下的人。前者與“大人”相對,后者與“君子”相對。如《出師表》:“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后漢所以傾頹也。”另外,“小人”又是舊時地位低的人對上自稱的謙辭。如《林教頭風(fēng)雪山神廟》:“李小二便拜道:‘自從得恩人救濟,赍發(fā)小人,一地里投奔人不著,迤邐不想來到滄州,投托一個酒店主人,姓王,留小人在店中做過賣。’”

  歷法常識

  1.紀年法

  (1)干支紀年法

  干,即天干,共十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即地支,共十二位: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支兩字相配,用以紀年,如辛亥、戊戌之類。十和十二的最小公倍數(shù)為六十,因而經(jīng)六十年,周而復(fù)始,循環(huán)不已,經(jīng)久不亂,永無窮盡: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五人墓碑記》)

  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書。(《與妻書》)

  (2)帝王年號紀年法

  皇帝即位,都要改元,稱元年。從漢武帝起有年號,后多用年號紀年:

  宣德間,宮中尚促織之戲。(《促織》)

  陽嘉元年,復(fù)造候風(fēng)地動儀。(《張衡傳》)

  (3)王公年次紀年法

  這種紀年法大多用在春秋、戰(zhàn)國時代:

  趙惠文王十六年,廉頗為趙將。(《廉頗藺相如列傳》)

  (4)年號和干支兼用

  順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圍急。(《梅花嶺記》)

  2.紀月法

  (1)序數(shù)紀月法古代紀月,常用序數(shù)。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季,后來又按夏歷把一年分為正月、二月、三月、四月等十二個月,并以此來紀月:

  四月初五日辰刻。(《三元里抗英》)

  至和元年七月某日。(《游褒禪山記》)

  (2)時節(jié)紀月法

  有的用“孟”“仲”“季”分別表示一季中的三個月份。如“孟春(1月)”“仲秋(8月)”:

  孟冬寒氣至,北風(fēng)何慘栗。(《古詩十九首》)

  (3)地支紀月法

  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稱十二個月,每個地支前加特定的“建”字:荒村建子月(農(nóng)歷十一月),獨樹老夫家。(《草堂即事》)

  3.紀日法

  (1)干支紀日法

  元豐七年六月丁丑。(《石鐘山記》)

  (2)序數(shù)紀日法

  初八日,始開靖海門及大南大東二城門。(《三元里抗英》)

  (3)特定稱謂紀日法

  朔農(nóng)歷每月的第一天:

  諸生許用德者以閏六月朔……(《閻典史傳》)

  望農(nóng)歷每月的十五叫望,十六叫既望: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赤壁賦》)

  適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篩月影。(《與妻書》)

  晦農(nóng)歷每月的最后一天:

  戊申晦,五鼓,與子潁坐日觀亭。(《登泰山記》)

  (4)傳統(tǒng)節(jié)日紀日法

  元日農(nóng)歷正月初一日。

  人日農(nóng)歷正月初七日:

  人日題詩寄草堂。(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

  三元上元,農(nóng)歷正月十五日。舊俗以元夜張燈為戲,所以又叫燈節(jié)。歐陽修《生查子》:“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jié)。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jié)。合稱為“三元”。

  社日農(nóng)歷中農(nóng)家祭社祈年的日子,在春分前后,杜甫有詩:“田翁逼社日,邀我嘗春酒。”

  花朝農(nóng)歷二月十二,相傳為百花的生日: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還獨傾。(《〈琵琶行〉并序》)

  寒食農(nóng)歷清明前二日,冬至后一百五日,又謂之“寒令”,須禁火三日。因此,有人以“一百五”為“寒令”的代稱。溫庭筠《寒食節(jié)日寄楚望》詩:“時當一百五。”

  端午農(nóng)歷五月初五。屈原投江日。

  伏日農(nóng)歷夏至后第三個庚日是初伏的第一天,第四個庚日是中伏的第一天,立秋后第一個庚日是終伏(末伏)的第一天,初伏、末伏各十天,中伏十天或二十天,總稱“三伏”。

  初七、下九“初七”,農(nóng)歷七月初七日,這天晚上叫“七夕”。傳說每年此夜牛郎織女在天河鵲橋相會。“下九”,指農(nóng)歷每月十九日。二十九日為“上九”,初九日為“中九”。漢時,初七、下九是婦女歡聚的日子:

  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孔雀東南飛〉并序》)

  中秋農(nóng)歷八月十五日。人們以為這時的月亮最亮,所以是賞月的佳節(jié)。

  重陽農(nóng)歷九月九日。古人認為九是陽數(shù),日月都逢九,所以稱為重陽:

  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

  待到重陽日,還來就菊花。(《過故人莊》)

  冬至冬至節(jié),古人把冬至看成是節(jié)氣的起點,從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長起來,叫作“冬至一陽生”。

  淳熙丙申至日,予過維揚。(《揚州慢》)

  臘日農(nóng)歷十二月初八。這一天有吃“臘八粥”的風(fēng)俗。

  除夕農(nóng)歷一年最后一天晚上,“除日”是除舊布新之意。一年的最后一天叫“歲除”或“除”,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

  4.紀時法

  (1)特定稱謂紀時法

  古人主要根據(jù)天色把一晝夜分為若干段。一般地說,日出時叫旦、早、朝、晨,日入時叫夕、暮、昏、晚,太陽正中叫日中,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太陽西斜叫作昃(太陽偏西)。

  古人一日兩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這段時間叫食時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這段時間叫晡時。日入以后是黃昏,黃昏以后是人定,人定以后是夜半,夜半以后分別是雞鳴和昧旦,這是天將亮的時間。此后是平旦、平明,這是天亮的時間:

  旦辭黃河去,暮至黑山頭。(《木蘭詩》)

  奄奄黃昏后,寂寂人定初。(《〈孔雀東南飛〉并序》)

  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孔雀東南飛〉并序》)

  (2)十二地支紀時法

  古人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恰好等于現(xiàn)在的兩個小時。這兩個小時,古人把第一個小時叫作初,第二個小時叫作正。例如子時兩個小時就叫子初、子正。

  刑罰常識

  1.髡(kn):髡又稱髡首,剃去犯人頭發(fā)的刑罰。

  2.黥(qín):黥是古代的一種刑罰,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刻犯人額頰等處,再涂上墨,作為懲罰的標記,用來懲治犯有輕罪的人。古書記載“臣不正君,服墨刑,鑿其額,涅以墨”,指的就是墨刑,即黥刑。

  3.劓(yì):劓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種割鼻子的刑罰。這種刑罰大約起于商代。《史記·商君列傳》記載:“行之四年,公子虔復(fù)犯約,劓之。”

  4.笞:笞刑也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是一種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罰。隋代把它定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5.杖:杖刑是一種用大荊條或大竹板打臀、腿、背的刑罰。隋代把它定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6.刖(yuè):刖刑是古代的一種酷刑,是一種砍掉腳的刑罰。“昔卞和獻寶,楚王刖之”一句中記載的就是這種刑罰。

  7.臏(bìn):臏刑是古代的一種剔去膝蓋骨的酷刑。《漢書·司馬遷傳》中“孫子臏腳”即指臏刑。

  8.宮:宮刑是破壞人的生殖機能的一種酷刑。司馬遷曾受宮刑。(黥、劓、笞、杖、刖、臏、宮這幾種刑罰比較起來,一個比一個殘忍。黥刑最輕,宮刑最重。)

  9.大辟: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種砍頭的刑罰。周、商、春秋、戰(zhàn)國等時期,為死刑的通稱。

  10.炮烙:炮烙相傳為商代紂王所用的一種酷刑。用炭燒銅柱使之熱,令有罪者爬行其上。人墮入火炭中被燒死。

  11.湯鑊:湯鑊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是把人投入到滾湯中煮死。

  12.車裂:車裂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將人頭、四肢分別拴在五輛馬車上,同時分馳,撕裂肢體。也稱“轅裂”,俗稱“五馬分尸”,“秦惠王車裂商君”,商鞅就是受車裂之刑而死的。

  13.凌遲:凌遲是古代最殘酷的一種死刑。五代時開始在刑法外另設(shè)立凌遲一條。宋代凡是犯所謂“大逆”及“逆?zhèn)?rdquo;等罪的人多用此刑,元代將凌遲(俗稱“剮刑”)正式列入刑法之內(nèi),明清兩代沿用。

  14.腰斬:腰斬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將罪人從腰部斬斷!妒酚·商君列傳》:“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

  15.棄市:棄市是古代在鬧市執(zhí)行死刑,并將尸體暴露在街頭的一種刑罰。秦、漢、魏、晉各代,這種刑罰極為流行。隋唐兩代以后,雖然沒有列為刑罰種類,但是執(zhí)行死刑,一般都用棄市。

  16.梟首:梟首,將斬下的首級懸于高處示眾。

  17.菹醢:菹醢(zhi),一種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標簽:高考資訊 復(fù)習(xí)指導(d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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