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保送程序
2019-01-04 14:15:31網絡整理
保送生保送程序
一、高校合理編制招收保送生計劃,并納入國家核定的本校當年招生總計劃內。
二、招收保送生的高校應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部(局)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保送生招生簡章,并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
三、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和省級優(yōu)秀學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學申請并經中學審核公示。
各外國語中學應根據相關推薦辦法及教育部確定的推薦限額,公開選拔本校符合推薦保送要求的學生。
以上三類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符合保送條件的退役運動員,可向國家體育總局申請,并由國家體育總局進行資格審核后向有關高校推薦。
符合保送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可向烈士生前所在單位或英烈現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逐級報至省(區(qū)、市)公安廳(局)政治部審核。
符合保送條件的考生要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四、高校要對本校擬錄取的保送生進行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
招收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的高校要組織本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保送生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符合保送生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要參加公安部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
五、高校要將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隨后在網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數據并辦理錄取手續(xù),再將保送生錄取名冊寄至相關高校。經省級招辦審核錄取的保送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