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首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名單的通知
2018-10-29 10:57:08教育部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黨委: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18〕15號)工作安排和遴選方案,經(jīng)報送單位推薦、專家審議、結果公示,遴選產(chǎn)生5個“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區(qū)、10個“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高校、50個“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院(系),現(xiàn)將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1)。首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建設周期為2年,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扎實開展試點。“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要圍繞教思政廳函〔2018〕15號文件所列建設任務和建設標準,推動實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強化領導體制,完善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機制,創(chuàng)新實施體系,加大保障力度,改進評價管理規(guī)范,整合各方育人資源,構建一體化育人體系,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加強考核評估。堅持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第一年試點單位應按申請書確定的計劃與目標,提交中期書面進展報告。兩年試點周期結束后,提交試點工作總結報告。試點期間,教育部組織專家組不定期對試點單位進行實地評估督導。
三、嚴格經(jīng)費管理。建設周期內(nèi),教育部統(tǒng)一劃撥專項工作經(jīng)費(劃撥方式見附件2)。各試點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18〕13號)及有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對工作經(jīng)費嚴格管理、?顚S,不得用于“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無關的開支。
相關工作推進情況,請每季度報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
1. 首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名單
2. 經(jīng)費劃撥方式說明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