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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高考歷史一輪復習:中國古代中央官制

2018-09-28 17:25:57網絡綜合

  高三歷史復習,是在已經學習了初中歷史和高中歷史的基礎上進行的,必須防止簡單地進行歷史知識的重復學習,正確的指導思想應當是以能力培養(yǎng)帶動知識的復習和鞏固。以下是高三歷史重要知識點:中國古代中央官制:

  一.知識歸納

  (一)大綱版

  1.秦朝:中央設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軍事、秘書和監(jiān)察;“九卿”是虛指,是中央各部門的專職官員。

  2.隋唐: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確立,唐太宗完善,中書省草擬政令(中書發(fā)令),門下省審核批駁(門下審令),尚書省頒發(fā)執(zhí)行(尚書行令),三省集權于皇帝;六部分吏、戶、禮、兵、刑、工。三省六部制削弱了相權,提高了行政效率,是封建社會官制的重大變革。

  3.宋元:(1)北宋:按“分化事權”原則設三個副宰相,參知政事管行政,樞密使管軍事,三司使管財政。(2)遼:實行“蕃漢分治”,中央設北面官,由契丹人擔任,管理契丹和其他少數民族;又設南面官,由契丹人或漢人擔任,管理漢人和渤海人。(3)西夏:實行黨項官職和漢族官職分開的制度。(4)元朝:在中央設中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相當于秦朝丞相和唐朝尚書省),設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設御史臺為最高監(jiān)察機關;設宣政院專管西藏和宗教事務。

  4.明清:(1)明初: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六部尚書直接聽命于皇帝。(2)清初:議政王大臣會議限制了皇權;康熙帝設南書房;雍正帝設軍機處;乾隆帝撤銷議政王大臣會議;中央設理藩院專管民族和外交事務。

  (二)新課標版

  1.從禪讓制到王位世襲制:(1)禪讓制,是指我國原始社會末期,部落聯盟民主推選首領的制度。(2)王位世襲制,是指階級社會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襲(世襲制一直沿襲到清亡,經歷了近四千年的時間)。(3)王位世襲制代替禪讓制是歷史的進步;因為王位世襲制是生產力發(fā)展的結果,私有制發(fā)展的結果,階級對立的產物。

  2.夏商時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王位世襲制的形成;相、卿、師等的設立。

  3.西周的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與分封制互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質的制度。它由原始社會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具有規(guī)定宗族內嫡庶系統(tǒng)的辦法,來確定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證王權的穩(wěn)定。(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內容(也就是其特點):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點是嫡長子繼承制。第二,規(guī)定了相對的大宗、小宗之別。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體現就是分封制。(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也有利于統(tǒng)治集團內部的穩(wěn)定和團結。(4)宗法制對今天的中國社會的影響:①積極影響:有利于民族的團結、社會的安定和祖國的統(tǒng)一,如“尊宗敬祖”“認祖歸宗”;②消極影響: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勢力和宗派勢力等,如“認人唯親”“宗派主義”。

  4.秦朝至高無上的皇權和中央官制:

  (1)確立至高無上的皇權:①建立:從秦朝開始,皇帝成為中國古代最高統(tǒng)治者的稱謂,為歷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國軍政大權由皇帝總攬,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調動軍隊的憑據虎符由皇帝控制、發(fā)給。②特征:秦始皇首創(chuàng)的皇帝制度,一方面以皇位世襲顯示了權力的不可轉移,另一方面以皇權至上顯示了地位的不可僭越。這是中國古代專制制度的重要特征。

  (2)建立較為完備的中央官制:①職能:秦始皇建立的中央機構中,丞相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兼理監(jiān)察事務,太尉負責全國軍事事務。丞相之下還有諸卿,分別掌管著國家的各項具體事務,是中央政府的職能部門。②評價: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職,在地位、職責和權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牽制,軍政大權操縱在皇帝手中。然而,對于軍政大事的決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諸卿進行朝議,最后由皇帝裁決。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君主專制下重大事情的決策失誤。

  5.從漢至元君主專制的演進:(1)漢朝:漢初,丞相集決策、司法、行政大權于一身,位高權重。為了加強皇權,漢武帝重用身邊工作人員,讓他們擔任尚書令、侍中等,參與軍國大事,以削弱相權。(2)魏晉南北朝: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有中書省、門下省,逐步形成三省體制。(3)隋唐時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書、門下和尚書,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zhí)行;隋唐時期在尚書省下設吏、戶、禮、兵、司、工六部。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三省相互牽制和監(jiān)督,削弱了相權,保證了皇權的獨尊。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創(chuàng)造,此后歷朝基本沿襲這種制度。(4)北宋:措施:中書門下是最高行政機構,最高長官行使宰相職權。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5)元朝:中書省是最高行政機構,長官行使宰相職權。相權得到加強。元朝后期,宰相的權勢越來越大,有時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繼承。

  6.明清君主專制的加強:(1)宰相制度的廢除:元朝丞相權勢過重,以致皇權不穩(wěn)、內亂屢生。明初沿襲元朝制度,明太祖認為丞相制度妨礙皇權的高度集中,會導致社會動蕩。1376年,明太祖廢除行中書省,設立“三司”,分別隸屬于中央有關部門,這樣,地方權力就集中到中央。統(tǒng)領中央各部的宰相,職權也隨之擴大。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謀反罪誅殺胡惟庸;同時,裁撤中書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國政務,直接對皇帝負責。影響,有利于防止權臣專政,鞏固統(tǒng)治;有助于多民族國家的統(tǒng)一和鞏固;使中國歷史上秦以來一直實行的延續(xù)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廢除,皇帝集皇權和相權于一身,缺少制約君權的機制,君主專制進一步加強;但是廢宰相,過分集權于皇帝,造成了明中期以后的太監(jiān)亂政。(2)內閣的出現:明太祖設置殿閣大學士,作為侍從顧問,幫助他處理繁多的政務。這些大學士很少能參決政事,一切大事仍由明太祖親自主持。明成祖在位時,選拔翰林院官員作為殿閣大學士,入值宮內的文淵閣,隨侍皇帝,并開始參與機密事務的決策,“內閣”由此出現。明宣宗時,內閣大學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擬權。后來,內閣的地位日益提高。至明朝中后期實際掌握了宰相的權力。張居正任首輔時,大權盡歸內閣,六部幾乎變成內閣的下屬機構。明朝內閣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而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內閣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不可能對皇權起到制約作用。(3)軍機處的設立:清初,中央機構大體采用明朝制度,設內閣,置六部。但最高的決策和中樞機構是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凌駕于內閣、六部之上,使皇權受到很大制約?滴醯墼O置南書房,使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與南書房三足鼎立,加強了皇權。雍正帝時為辦理西北軍務,又設置軍機處,軍機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見,跪受筆錄,軍國大事完全由皇帝裁決,軍機大臣的作用只是上傳下達。這樣,地方軍政首腦實際上也直接聽從皇帝指揮。軍機處的設置,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處理各種文書;全國的軍政大權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專制加強,中央集權進一步得到鞏固;是皇權高度膨脹的產物,標志著我國封建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發(fā)展到頂峰。

  二.規(guī)律小結

  1.各部門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約,是中國古代中央官制的一個基本特點。

  2.皇權與相權的矛盾是中國古代中央官制必須要面對的問題;蕶嗟膹娀拖鄼嗟娜趸且粋基本趨勢。

  3.歷代中央官制之間有繼承和發(fā)展關系,如秦與漢、隋與唐等。

  三.熱點冷點

  1.中國古代各朝代中央官制的具體內容及總體演變趨勢是歷年高考的熱點。

  2.歷代中央官制與當時的歷史階段特征的聯系是高考的冷點。

[標簽:高考歷史復習 歷史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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