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17 15:56:45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
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等相關法律和貴州省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平逃恼猩ぷ。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
英文名稱:Gui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Industry and Trade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院性質:民辦
學院地址:綜合類
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fā)國家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普通?茖W校。學院位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浪漫草海之濱,春有鳥、夏有花、秋有果、冬有雪,遠山近水,景色宜人。學院占地750畝,已經基本建成了功能齊全、設備完善的現代化校園。
學院緊密結合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的人才需求,構建了涵蓋財經商貿、現代服務、裝備制造的學科體系。開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智能產品開發(fā)、工業(yè)機器人技術、供用電技術、大數據技術與應用、電子商務、會計、審計、財務管理、金融管理、工商企業(yè)管理、工程造價、高速鐵路客運乘務、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廣告設計制作、室內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藝等20余個專業(yè)。
學院堅定不移的走內涵發(fā)展之路,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精良的教師隊伍和管理團隊,秉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辦學理念,遵循“厚德強能、知行合一”的校訓,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探索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模式,著力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素質專門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執(zhí)行院長、分管學生工作副院長擔任副組長,教務處、學生處、紀檢處、招生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2018年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tǒng)一領導學院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五條 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監(jiān)察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分管紀檢工作副院長任副組長,負責對學院招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全程監(jiān)督,處理招生工作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第六條 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為學院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院招生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類別及計劃
第七條 2018年學院招生類別為:分類招生、普通文理科、中職單報高職、少數民族預科。
第八條 學院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fā)布,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根據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生源情況和學院預留計劃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六章 入學及復查復測
第十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在校期間,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huán)節(jié)中弄虛作假者,學院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三條 學院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登記、學院公示后的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
學 費:6500元/年;
住宿費:800元/年。
第十四條 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yōu)異、綜合素質特別突出的學生,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yōu)異、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5000元/年;
3.學院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yōu)異,綜合素質特別突出的學生,1500元/年、1000元/年、800元/年。
第十五條 助學金
1.學生持學院錄取通知書,按教育部門程序可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可貸8000元;
2.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3000元/年;
3.勤工助學補助: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于增加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和幫助家庭困難學生;
4.精準扶貧補助:精準扶貧學生憑精準扶貧卡可享受3500學費減免;
5.特殊困難補助:對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如無經濟來源的孤兒、喪失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子女,因突發(fā)事件或災害造成家庭無能力繳納學費等學生,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其以上政府部門出具證明,學院開設綠色通道,幫助其解決困難。
第八章 招生紀律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徇私舞弊行為。
第十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自覺接受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學院招生監(jiān)督電話:0857-6339309,電子郵箱:gzgmxy@126.com。
第九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fā)
第十九條 學生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內容,達到畢業(yè)要求,發(fā)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專科畢業(yè)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示平臺和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官網、微信平臺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咨詢人員的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貴州工貿職業(yè)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威寧縣濱海大道777號
郵 編:553100
網 址:http://www.gzgmzyxy.com
微信公眾號:gz_itc
電子郵箱:gzgmxy@126.com
咨詢電話:0857-633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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