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是我國歷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學之一,是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入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選拔具有學科特長與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山東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招生規(guī)模的5%,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從下列招生專業(yè)中選擇一個報考,各專業(yè)招生計劃視生源報考情況而定。
類別 |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 科類 |
尼山計劃 | 哲學類5人、中國語言文學類10人、新聞傳播學類10、歷史學類10人、考古學5人、英語10人 | 文理兼招 |
泰山計劃 | 數(shù)學類20人、物理學類20人、化學類20人 | 理工類 |
卓越計劃 | 機械類20人、材料類20人、自動化類20人、軟件工程20人 | |
藍色硅谷計劃(青島校區(qū)) | 法學類20人、政治學類20人 | 文理兼招 |
生物科學類20人、電子信息類20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0人、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20人 | 理工類 |
注:根據(jù)生源情況,總計劃和各專業(yè)計劃可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chuàng)新潛質,符合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具體條件如下:
類型 | 報名條件 | 對應報考專業(yè) |
(限報一個專業(yè)) | ||
人文社科特長類 | 對人文社科專業(yè)有濃厚的興趣,具有與所報專業(yè)相關的突出特長,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人文社科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 哲學類 |
法學類 | ||
政治學類 |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
新聞傳播學類 | ||
歷史學類 | ||
考古學 | ||
對英語專業(yè)有濃厚的興趣和扎實的基礎,高中階段在有廣泛影響力的全國性英語競賽中獲得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 英語 | |
學科奧林匹克競賽類 | 1.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省級賽區(qū))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數(shù)學類 |
(證書落款為:中國數(shù)學會) | 物理學類 | |
化學類 | ||
生物科學類 | ||
機械類 | ||
材料類 | ||
自動化類 | ||
電子信息類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軟件工程 |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qū)) 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物理學類 | |
(證書落款為:中國物理學會) | 化學類 | |
生物科學類 | ||
機械類 | ||
材料類 | ||
自動化類 | ||
電子信息類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軟件工程 |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化學類 | |
(證書落款為:中國化學會) | 生物科學類 | |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材料類 | |
(證書落款為: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
5.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電子信息類 | |
(證書落款為:中國計算機學會)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軟件工程 | ||
機械類 | ||
材料類 | ||
自動化類 | ||
科技及創(chuàng)新大賽類 | 1.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機械類 |
2.“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材料類 | |
3.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自動化類 | |
4.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 電子信息類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軟件工程 | ||
生物科學類 |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
其他 | 1.參加國內外高;蚩蒲袡C構組織的相關專業(yè)系列學習實踐活動并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 與學習實踐活動、發(fā)表學術論文相關的專業(yè) |
2.以獨立或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學術類刊物發(fā)表與申請專業(yè)相關的高質量作品、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專著者 | ||
3.其他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且獲得多項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省級以上獎勵者 |
三、報名程序
1.網(wǎng)上報名:考生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報名時間: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材料包括:
(1) 山東大學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wǎng)上報名成功后通過系統(tǒng)打印并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 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等寫實性材料;
。3)證明申請者學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的各種證書、作品或學術論文(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
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除證書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正式出版的個人專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材料。個人專著原件(注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準)寄(送)達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依據(jù)學生的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等表現(xiàn),擇優(yōu)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對考生提交的論文進行原創(chuàng)性審核。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通過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布。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時間: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內容:各專業(yè)考核均通過筆試加面試形式,筆試、面試均考察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內容,分值均為100分。具體如下:
招生專業(yè)類 | 筆試內容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 | 命題作文 |
哲學類、法學類、政治學類、歷史學類、考古學 | 命題論文 |
英語 | 英語能力 |
數(shù)學類 | 數(shù)學 |
物理學類 | 物理 |
化學類、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化學 |
生物科學類 | 生物學 |
機械類、材料類、自動化類 | 數(shù)學、物理 |
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 信息技術及計算機程序設計 |
4.資格確定:學校本著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的測試綜合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yè)資格考生名單(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各專業(yè)獲得資格的考生中成績特別優(yōu)秀者(10%左右)給予A級資格,其他給予B級資格。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賽區(qū)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免筆試,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優(yōu)秀者可直接獲得A級資格。
5.結果公示:獲得山東大學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將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公示備案。
五、錄取政策及辦法
1. 獲得A級資格的考生
(1)對于繼續(xù)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
(2)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及以上,我校予以錄取;
(3)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及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yè)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2. 獲得B級資格的考生
(1)對于繼續(xù)實施普通本科分批次錄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于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我校予以錄取;
(2)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我校予以錄取;
(3)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40以上,且考生選考科目滿足填報專業(yè)的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我校予以錄取。
備注: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對于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規(guī)則確定實際降分幅度。江蘇考生選考科目等級不低于2B。
專業(yè)分配原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錄取至其自主招生報考專業(yè)學習。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政策規(guī)定,加強各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對于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違規(guī)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對于在德、智、體、美等方面表現(xiàn)突出或取得顯著成績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3.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fā)現(xiàn)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5.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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