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8年本科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7-12-25 15:49:42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依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特制定我校2018年本科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yè)、計劃與報名條件
1.招收專業(yè)及計劃:
商務英語不超過75人、日語不超過25人,擇優(yōu)選擇,寧缺毋濫。
2.報名條件:
申報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思想品德優(yōu)秀;
(2)獲得教育部公布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學校)應屆外語類保送資格;
(3)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申請程序
1.報名:申請人需在我校招生辦網(wǎng)外語類保送生報名系統(tǒng)(http://222.16.4.96:8080/ispark-scut-web/)注冊、填寫,且需在2018年1月3日18:00之前提交并打印《華南理工大學2018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并交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與確認蓋章。
2.確定初選名單:我校將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申請人可在2018年1月5日9:00后于報名系統(tǒng)查詢審核結果。
3.遞交材料:相關材料須于2018年1月6日報到時現(xiàn)場上交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所有申請材料不予退還,申請人需以A4紙按如下順序裝訂:
。1)《華南理工大學2018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
。2)中學教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高中階段學習成績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3)申請人獲得保送資格的證明及相關材料(加蓋中學公章);
。4)申請人綜合素質檔案(加蓋中學公章);
。5)申請人其他材料(如獲獎證書復印件、推薦信等)。
4.費用:我校不收取任何有關保送生招生的考試費用。
5.考核形式與安排:
。1)考核形式:英語筆試+英語專業(yè)面試;
。2)報到時間、地點等:2018年1月6日下午14:30-17:30,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qū)1號樓1216室;需攜帶的材料有:上述報名需遞交的四項材料、學生證、二代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需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考生憑以上材料審核通過后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
。3)筆試時間、地點:2018年1月7日上午9:00-10:30,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qū)34號樓34601-34602室;
。4)面試時間、地點:2018年1月7日下午15:00-17:10,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qū)4號樓4樓、5樓;
(5)面試程序:考生現(xiàn)場排號后隨機分配考場。
三、錄取
根據(jù)教育部的規(guī)定,來自外國語中學的保送生只能選擇我校語言類專業(yè)且入校后不得轉入其他非語言類專業(yè)。若因申請人保送資格等原因無法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或錄取,責任由考生承擔。
我校將根據(jù)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劃定面試成績、筆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40%、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60%)的最低分數(shù)線,并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結合招生計劃,根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名單及專業(yè),不進行專業(yè)調劑,當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時將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的排序。
確定擬錄名單后我校將在招生工作辦公室網(wǎng)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學公布,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各。▍^(qū)、市)考試組織機構公示,無異議后與考生簽署協(xié)議,并與有關。▍^(qū)、市)考試組織機構備案并辦理其他手續(xù)。協(xié)議一經(jīng)簽訂,原則上不予更改。
四、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嚴防權力尋租。申請者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和參加考試。我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實行嚴格的復審制度。凡在報名、考試各環(huán)節(jié)中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通報;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將替考、請人替考、利用通訊工具傳遞試題及答案等行為列為犯罪行為,在此次考試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推薦中學應高度重視考生申請材料的審核,如有弄虛作假,將按照相關程序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通告,同時暫停該中學的推薦資格兩年。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
3.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推薦人選及擬錄取名單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信訪電話:020-87110126,020-87110195。
五、若教育部關于2018年保送生的招生政策調整,以教育部當年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nèi)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再受理。
六、聯(lián)系方式
有關華南理工大學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關問題,請咨詢招生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4:30-17:30。
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網(wǎng)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郵箱:admit@scut.edu.cn
地址:廣州天河五山華南理工大學1號樓1216室
郵編:510640
附件1: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2018年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及推薦名額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外國語中學 |
天津外國語學校 |
石家莊外國語學校 |
太原外國語學校 |
長春外國語學校 |
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浦西校區(qū)) |
南京外國語學校 |
杭州外國語學校 |
廈門外國語學校 |
南昌外國語學校 |
濟南外國語學校 |
鄭州外國語學校 |
武漢外國語學校 |
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 |
深圳外國語學校 |
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 |
成都外國語學校 |
附件2:系統(tǒng)報名流程圖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