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適應高考招生改革 高中教學這樣調整
2017-12-04 11:28:05浙江省教育廳
隨著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逐步推進,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首屆畢業(yè)生考試招生工作平穩(wěn)實施。在總結首輪改革試點工作基礎上,省政府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若干意見》(浙政發(fā)〔2017〕45號)。
為更好地適應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積極貫徹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精神,切實保障學生選擇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近日,省教育廳出臺《關于適應高考招生改革進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學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就做好高中教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1、切實轉變觀念,積極推進選擇性教育。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要認真學習貫徹我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和深化課程改革的精神,真正樹立以學生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學生的選擇,促進每一位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fā)展。要切實改變應試教育的做法,把學生的全面發(fā)展和健康成長放在首位,積極推進選擇性教育。
2、遵循教育規(guī)律,實施選擇性教育的教學計劃。
學校要切實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在每周課堂教學時間不超過26小時,即每周35課時(按每課時45分鐘計)或每周39課時(按每課時40分鐘計),其中列入課表的固定自修課、活動課也屬課堂教學時間;每學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10門科目中,并開科目不超過8門;每周選修課時比例不少于20%等基礎上,從教育教學規(guī)律和辦學條件出發(fā),統籌安排三年課程教學和考試,開足開齊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均衡安排課程,確保課程學習的選擇性、系統性與持續(xù)性。
根據2017級學生學考和選考分離、高三上學期完成所有科目學考和高三參加選考等要求,要分散高一年級下學期至高三年級上學期的學業(yè)水平考試節(jié)點,減輕考試壓力,形成符合學校實際選擇性教育的教學計劃。除高三年級可以在周末補課半天和暑假補課不超過2周外,學校不得組織其它周末和節(jié)假日補課。
3、淡化選考組合,充分保障學生選課權利。
堅持把課程選擇權還給學生,堅持學生完成必修課程后再確定選考科目原則,進一步完善學校選課制度。學校要根據師資、教室等實際情況,統籌合理安排必修課程分層教學;列出所有選考科目供學生選擇,淡化選考組合;可根據學校師資、教室等教學資源實際情況,提前告知選考科目教學班的最大容納量,引導學生有序選擇;同時要充分挖掘校內外資源,充分利用實驗室、功能教室、圖書館和學校周邊社會公共資源開展走班教學,盡可能滿足學生選課需求。要做好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學生重新選課選考的教學工作。禁止集中時間趕進度搞“學考會戰(zhàn)”。
4、堅持深化課改,確保校本選修課程足量開設。
堅持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fā)展,學校要全面梳理和完善學校課程體系,以培養(yǎng)學生發(fā)展核心素養(yǎng)為核心,探索以學科為中心、貫通必修和選修的特色課程,形成辦學優(yōu)勢和特色,逐步由分層辦學轉向分類辦學。要堅持深化課改不動搖,足量開設校本選修課程,防止為了應對學考或選考擠壓選修課程課時。
5、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全面實施選課走班教學。
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積極探索不同形式的走班教學。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班和教學班并存的管理制度,保持行政班級的穩(wěn)定,完善教學班管理制度,使班集體建設和學生個性發(fā)展相互促進。嚴禁用“選考套餐”限制學生選擇范圍,固化班級,不實施走班教學。
6、加強生涯規(guī)劃,引導學生自主理性選擇。
學校要全面實施學生生涯規(guī)劃教育,并貫穿學生整個高中學習全過程,通過“全員導師制”“一班三師制”等方式,做到每一名學生均有導師負責指導學業(yè)規(guī)劃和生涯規(guī)劃,幫助學生在選考科目和志愿填報時做出符合自身需要的選擇。要加強選考的指導與引導,給學生充分的自主的選擇時間,不得規(guī)定時間強制要求學生確定所有選考科目,不得強制為學生確定選考科目。
7、加強監(jiān)督檢查,保證改革的平穩(wěn)推進。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課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普通高中學校調查研究,引導學校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共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要切實承擔起監(jiān)管責任,落實各項要求,確保教育教學有序開展。
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普通高中學校教學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作為責任督學日常督查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學校發(fā)展性督導評價和學校工作考核指標,每學期對普通高中學校的教學安排計劃進行不定期檢查或抽查。對違反教學工作要求的學校,應及時進行通報批評,并勒令改正;對屢查屢犯的,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學校和校長追責;對監(jiān)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追究相關責任。要將落實教學工作要求情況列入教育各類考核和評先選優(yōu)考核指標。
來源:浙江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