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將全面實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2017-09-06 10:10:58陜西日報
9月4日,陜西省教育廳印發(fā)《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意見》指出,2020年左右,我省將全面實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采用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錄取新模式。
寶雞市、延安市、漢中市作為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市,從2017年新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試行新的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全省將在試點的基礎上,在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高中招生錄取新模式。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區(qū))在省教育廳指導下組織實施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要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范圍?荚噧热菀w現(xiàn)基礎性、綜合性、應用型和創(chuàng)新性,減少單純記憶類、機械訓練類試題,加大開放性、探究性試題比例。
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為“4+4”模式:以語文、數(shù)學、外語、體育作為基礎錄取計分科目,從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2科,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中選擇2科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要以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參考或依據(jù),引導學生、學校、家長、社會更加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養(yǎng)成。無綜合素質評價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高中階段學校不予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原則上以市(區(qū))為主。各市(區(qū))要加強招生計劃管理,科學編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備案后嚴格執(zhí)行。各市(區(qū))要嚴格清理和規(guī)范招生加分項目,除國家規(guī)定的照顧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項目原則上一律取消。要將省級示范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學校不低于50%的招生指標分解到區(qū)域內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農村、薄弱初中傾斜。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擅自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規(guī)范和推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加強招生監(jiān)管,嚴禁單純以學業(yè)考試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jù),防止以自主招生為名“掐尖”招生。(記者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