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7-04-19 16:40:13長安大學
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shè)大學,“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shè)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養(yǎng)公路交通、國土資源與環(huán)境、城鄉(xiāng)建設(shè)專業(yè)人才為辦學特色的高水平大學,為公認公路交通領(lǐng)域人才培養(yǎng)與科學研究綜合實力最強高校。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教育公平,遵照《國務(wù)院關(guān)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guān)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nóng)村學生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更多品學兼優(yōu)的農(nóng)村學子享受優(yōu)質(zhì)教育資源,長安大學2017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yè)(類)
高校專項計劃為130人,具體招生專業(yè)(類)為:
專業(yè)類 |
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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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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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海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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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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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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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機械設(shè)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工業(yè)設(shè)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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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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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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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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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shù)、軟件工程、網(wǎng)絡(luò)工程、物聯(lián)網(wǎng)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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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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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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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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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yīng)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工程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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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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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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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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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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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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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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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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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shù)、地理信息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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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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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zh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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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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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zh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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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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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zhì)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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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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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zhì)學、資源勘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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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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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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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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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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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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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所列專業(yè)(類)為高校專項計劃全部專業(yè),最終高考志愿填報專業(yè)范圍以各省(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gòu)公布結(jié)果為準。
學校根據(jù)各省(區(qū)、市)審核合格考生情況確定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yè)(類)擬招生計劃數(shù),并在6月份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平臺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招生對象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nóng)村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按有關(guān)省(區(qū)、市)公布的范圍為準。
(二)報名條件
1.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nóng)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預(yù)期高考成績應(yīng)在所在省(區(qū)、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線(合并一二本批次和浙江上海一本線參照所在省(區(qū)、市)提供的自主招生控制線執(zhí)行。以下統(tǒng)稱一本線)上;
5.品學兼優(yōu),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zhì)和報國興業(yè)的遠大理想。
三、報名程序
報名網(wǎng)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時間:2017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考生須按系統(tǒng)提示認真填寫和上傳相應(yīng)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即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要求:
1.網(wǎng)上報名信息必須填寫認真完整,包括基本信息、個人照片(應(yīng)為近期標準證件照)、中學信息、成績信息、高校專項信息(學籍戶籍清楚)等缺一不可。
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及經(jīng)濟狀況,學習成長經(jīng)歷及主要事跡,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2.上傳申請表(必須上傳,否則報名無效):
在“上傳申請表位置”上傳所有申請表掃描頁(簽字蓋章齊全)。掃描件版本號應(yīng)與系統(tǒng)報名產(chǎn)生的最終版本號一致?忌W(wǎng)上報名一旦提交確認后請勿再行修改。如有填寫失誤另行修改導(dǎo)致版本號和掃描件不一致的,須另行打印蓋章簽字,重新掃描上傳。
3.上傳附加材料(必須上傳,否則報名無效):
、僭“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誠信承諾書》掃描件(簽字蓋章齊全)。
、谠“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可原件掃描上傳。使用復(fù)印件掃描時應(yīng)有中學蓋章)。
、墼“上傳附加材料”戶口本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可原件掃描上傳。使用復(fù)印件掃描時應(yīng)有中學蓋章)。
4.在“綜合信息”位置上傳“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沒有社會活動和獲獎記錄的考生可不填寫)。
四、材料審核
我校將在5月中下旬組織專家根據(jù)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gòu)等部門對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的審核結(jié)論,按照《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材料審核辦法》進行審核,并確定審核合格名單,合格名單在6月份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平臺向社會公布。我校不再單獨組織考試選拔,審核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填報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愿。
五、錄取原則
1.高校專項計劃審核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
2.考生應(yīng)準確掌握所在省(區(qū)、市)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方式。
單獨設(shè)置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合格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批次填報。
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gòu)有專門規(guī)定的,應(yīng)參照相關(guān)要求報考。
未按照所在省(區(qū)、市)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位置填報導(dǎo)致不能投檔錄取,責任考生自負。
3.請合格考生在公布的本省(區(qū)、市)高校專項計劃的專業(yè)計劃范圍內(nèi)填報專業(yè)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
4.高校專項計劃按照所在省(區(qū)、市)一本線投檔,由長安大學按照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yè)計劃)審查錄取,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錄取專業(yè)。
5.投檔錄取過程中,我校將積極與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gòu)溝通協(xié)作,做好錄取工作。并根據(jù)各省(區(qū)、市)審核合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zhì)量,對生源不均衡的省份進行適當調(diào)整。
6.高校專項計劃分省計劃未完成的招生名額不能挪至所在省(區(qū)、市)其他批次錄取,僅作為專項計劃調(diào)入其他高校專項計劃生源較好的省份完成該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7.建檔立卡及同等貧困戶學生(含低保戶、五保戶等)被錄取后,憑當?shù)貐^(qū)縣扶貧辦相關(guān)證明,入學后可享受國家一等助學金,優(yōu)先評獎評優(yōu)及獲得各類補助(來校路費補助、生活補助、冬寒補助等),勤工助學機會,發(fā)展性學習項目(考研培訓(xùn)、教師資格證、駕校等)支持。每年有償無償資助合計萬元左右。
六、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工作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審核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結(jié)果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gòu)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中學應(yīng)嚴格把關(guān),公示相關(guān)考生名單和材料,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學生應(yīng)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查處,已經(jīng)取得學籍的,將予以注銷。
3.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高校專項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同時高校專項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七、其他說明
1.簡章內(nèi)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guān)政策有所調(diào)整,將按照教育部政策執(zhí)行。對本簡章另有說明或補充的,將會及時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發(fā)布。
2.體檢標準與學費標準等未盡事宜按照《長安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執(zhí)行。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gòu)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gòu)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quán)利。
4.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時間表如下:
序號 |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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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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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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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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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發(fā)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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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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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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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完成統(tǒng)一審核推薦,考生完成網(wǎng)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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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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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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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guān)。▍^(qū)、市)完成考生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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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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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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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完成材料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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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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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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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公示審核合格考生名單
公布分省分專業(y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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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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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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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考生按照本省志愿報考規(guī)定認真填報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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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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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結(jié)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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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公示錄取學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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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南二環(huán)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咨詢:029-82334104 82334813 投訴:029-82334044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125.76.215.86
長安大學本科招辦微信:zsb82334099
(本簡章經(jīng)長安大學招生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2017年4月14日會議審議通過)
附件下載:《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誠信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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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誠信承諾書(樣表)
申請人誠信承諾 | ||||
申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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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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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中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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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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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符合高校專項計劃所述如下條件:
1.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nóng)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本人本著誠信原則,承諾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同意長安大學對報名材料全面公開和公示,接受監(jiān)督舉報,如有不符不實等問題,愿意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查處。
申請人簽名: 監(jiān)護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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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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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考生具有我校連續(xù)3年學籍且實際就讀。
該考生所提交申請表填寫信息真實準確,各科成績和排名核對無誤。預(yù)期高考成績可在一本線上。特此推薦。
同意長安大學對審核意見公開和公示(公開和公示內(nèi)容不包含個人聯(lián)系方式)。
中學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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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校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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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校長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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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需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上傳附加材料”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