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清華大學自定義“游泳”有何不可
2017-03-29 09:29:58北京商報
日前,清華大學對外證實,從2017級開始,該校學生必須通過游泳測試,否則不能獲得畢業(yè)證書,有特殊情況除外。作為中國最頂尖的學府,除了嚴苛的成績要求,這一次針對學生身體技能的要求同樣引來了熱議。
有人擔心這種要求過于絕對,但清華的回應顯然也考慮到特殊情況,“如有皮膚病、慢性病、心理疾病等不適合游泳的,可不參加”。
由此可見,清華的游泳新規(guī),還是相當人性化的。清華大學體育部主任劉波解釋,游泳是必備的生存技能,從長遠來看對學生有利。而且游泳的鍛煉效果比較好,有助于提升耐力,在水中運動,引起關節(jié)肌肉的損傷比較小。
事實上,關于各個階段的體育教育,公共層面已經(jīng)制定了一系列的規(guī)范。從輿論反饋來看,不少人對此舉還是表達了極大的理解和支持。
中國學校的教學理念長期以來都偏向知識教育,關注學業(yè)成績。中國大學的刻板化印象由此而來。清華大學這項出于改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下滑趨勢的規(guī)定,應該成為值得點贊的尊重生命、愛護身體的價值觀典范。
作為一項重要的生存技能,游泳在中國教育體系中卻時常缺席。主要受地域、氣候、經(jīng)濟的影響,目前我國開設游泳課程的中小學仍多集中在東部沿海的發(fā)達地區(qū)。中小學如果沒學,大學應該是最后一次“強制”的機會。
而清華的“強制”也并非法無授權。按照我國高等教育法的有關規(guī)定,大學應有包括招生自主權、學科設置自主權、課程設置自主權等7項自主權。所以說,清華大學有權將任何一門課程設置為必修課。另外,教育部已有“體育成績不合格按結業(yè)或肄業(yè)處理”的規(guī)定,清華大學在引體向上、50米跑等體育項目外增加了游泳這個項目,也屬于職權范圍之內行事。
其實對比以往中國大學的行事風格,很難出現(xiàn)學生真的因為不會游泳而不能畢業(yè)的現(xiàn)象,這項校規(guī)提倡意義更重。游泳的議題引來了眾多非清華學生的社會駐足,看似是一個教育話題,何嘗不是一次中國大學改革的圍觀。
尊重大學辦學的獨立性,不僅是去行政化,更是容許他們把教學內容作為“私事”。大學獨立性,很多人常常掛在嘴上,要想實現(xiàn),除了要去行政化外,也要允許一所大學把教學任務在一定范圍內作為“私事”來處理。最重要的意見來源,應該是清華學子、老師,而不是其他人。
得益于此,一座高等學府的管理者才得以更為從容、有底氣地出臺更多針對學生的“本校規(guī)定”,大學才能更加特色鮮明,更有個性。
辦大學和辦企業(yè)不一樣,不可能立竿見影。最近十多年,伴隨著高校擴招,我們的大學其實是以發(fā)展代替改革,大學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變相對滯后,而這個方式可能很難辦出好大學,何不以改革求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