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考即將百日倒計時 教育部推30條招生禁令
2017-02-26 09:25:41央廣網文章作者:焦瑩 沈靜文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教育部日前下發(fā)通知,針對今年高考推出“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此外要求,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2017-02-26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教育部今年發(fā)布的高招工作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制卷、運送、保管、分發(fā)、施考、評卷等全過程監(jiān)督管理。嚴厲整肅考風考紀,繼續(xù)開展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加強誠信制度建設,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涉考違法違規(guī)行為。
教育部提出,繼續(xù)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qū)招生協作計劃”,促進區(qū)域入學機會公平;繼續(xù)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專項計劃,并將會同公安部門加強對“高考移民”的綜合治理。
教育部部長陳寶生: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要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加快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辦法,督促有關省市特別是特大型城市進一步完善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政策,為每一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提供平等考試錄取機會。
在教育部的這則通知中,強化招生工作規(guī)范管理的“30個不得”禁令備受關注。
這些禁令包括,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出臺含有違規(guī)“點招”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抵觸的招生辦法;不得擅自擴大高校招生規(guī);蛘{整高校招生計劃;不得擅自調整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高校范圍;不得向中學、考生及家長收取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與招生掛鉤的任何費用等等。
為了防止高校招生過程中出現惡意搶奪生源的現象,教育部要求,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guī)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yè)”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