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職業(yè)學院2016年招生工作章程
2016-06-07 11:01:04梧州職業(yè)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廣西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guī)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梧州職業(yè)學院
學院代碼:14171
辦學層次:高職?
地 址:廣西梧州市三龍大道88號
郵 編:543002
第三條 梧州職業(yè)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
第四條 招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估,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按照國家招生政策的規(guī)定和自治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制定的招生程序進行。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16年開設28個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為3000人,所有專業(yè)文理兼招,具體是:
系部 |
專業(yè)(方向)名稱 |
科類 |
招生計劃(人) |
收費標準(元/年) |
備注 |
衛(wèi)生職業(yè)教育部 |
護理 |
文理兼招 |
350 |
6000 |
不招色盲、色弱,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2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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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 |
文理兼招 |
300 |
6000 |
不招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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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 |
學前教育 |
文理兼招 |
2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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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系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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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與空調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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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控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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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設計與制造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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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電子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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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與管理 |
文理兼招 |
5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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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互聯(lián)應用技術 (聯(lián)合辦學專業(yè)) |
文理兼招 |
150 |
5500 |
(另收學費2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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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工程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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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技術 |
文理兼招 |
5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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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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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文理兼招 |
6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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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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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測量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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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文理兼招 |
5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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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工程系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文理兼招 |
8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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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電子技術 |
文理兼招 |
5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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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系 |
酒店管理 |
文理兼招 |
50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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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5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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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
文理兼招 |
8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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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 |
10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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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文理兼招 |
1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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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玉石鑒定與加工 |
文理兼招 |
1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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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 |
文理兼招 |
8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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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飾設計與工藝 |
文理兼招 |
1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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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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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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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招生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
2.住宿標準:學院統(tǒng)一安排住宿。4人間公寓宿舍:1200元/人/年;8人間公寓宿舍:900元/人/年。
3.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技術(聯(lián)合辦學專業(yè))共收學費8000元/年,其中我院收5500元/年,武漢大學深圳研究院移動互聯(lián)網學院收2500元/年。
4.實際招生計劃以2016年廣西教育廳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錄取規(guī)則
第六條 學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監(jiān)督工作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錄取程序及要求:
1、 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志愿擇優(yōu)錄取。
2、 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無分數(shù)級差要求。
3、 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如所填專業(yè)計劃已滿,則參考考生所填報的志愿調劑錄取到相近專業(yè),如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 根據自治區(qū)招生的相關政策征集志愿或降分錄取。
5、 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階段被評為市級以上的優(yōu)秀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取市級以上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或科技競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有體育或藝術特長的考生;參加當年高考并符合錄取條件的退伍軍人或軍烈屬子女;臺屬及僑屬子女等。
6、 外語要求:英語。
7、 無男女生比例和民族類別限制。
8、 錄取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聯(lián)合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標準執(zhí)行。
9、在總計劃數(shù)不變的前提下,學院視專業(yè)生源情況,對專業(yè)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我院嚴格執(zhí)行自治區(qū)物價局和梧州市物價局核定為準。各專業(yè)學費住宿費見招生計劃表。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九條 考生被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辦理有關入學手續(xù),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注冊,未經批準逾期七天不到校報到注冊又沒有說明特別理由的考生,學院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檢,如不符合條件者,可視其情況調整專業(yè)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再調整就讀專業(y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的要經院長批準。
第十二條 被錄取考生的戶口,可由學生自主選擇決定是否遷移,如辦理戶口遷移,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當?shù)嘏沙鏊k理《戶口遷移證》,戶口遷入統(tǒng)一填寫:廣西梧州市三龍大道88號。
第六章 助學辦法
第十三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和學院助學金資助,學院在校內和在實訓基地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四條 根據各。▍^(qū)、市)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學院聯(lián)系方式
學院地址:廣西梧州市三龍大道88號 郵政編碼:543002
網 址:http://www.wzzyedu.com
電子郵箱:wzzyxyzjb@163.com
聯(lián)系部門: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774-6013999、6015929 傳真:0774-6013555
第十六條 投訴受理
梧州職業(yè)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774-6029712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梧州職業(yè)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梧州職業(yè)學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