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2)
2015-05-20 10:12:46遼寧招生考試之窗
五、考試
2015年我省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理綜合”。“3”指語文、數(shù)學、外語,數(shù)學分文科數(shù)學和理科數(shù)學;文科綜合考試內(nèi)容含地理、歷史、政治3個科目;理科綜合考試內(nèi)容含物理、化學、生物3個科目。文史類考生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文科數(shù)學、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考試科目包括:語文、理科數(shù)學、外語、理科綜合。各科考試時長:語文150分鐘,數(shù)學120分鐘,外語120分鐘,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均各150分鐘。各科滿分分值為:語文150分,數(shù)學150分,外語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均各300分,四科總分滿分為750分。
外語科目聽力部分考試滿分為30分,聽力部分考試得分不計入高考成績,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校。外語科目成績計算方法為:外語科目得分去掉聽力部分得分乘以150/120后,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取整。
外語考試語種分英、日、俄三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報考外語專業(yè)以及對外語口語能力有要求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錄取時外語口試成績提供給普通高校?谠嚦煽?yōu)椋簝?yōu)、良、及格、不及格,不計入總分?谠嚦煽儾患案裾卟荒茕浫〉綄ν庹Z口試能力有要求的外語院;蛳(科)、專業(yè)。
報考體育類和藝術類院校(專業(yè))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考試前須進行專業(yè)考試,藝術、體育專業(yè)不招收未參加相應專業(yè)考試的考生。
接受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的考生,在參加全國統(tǒng)考(外語科除外)時,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報考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高等學校,在參加全國統(tǒng)考時,漢語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另行命題,不翻譯成少數(shù)民族文字,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試題中的漢語部分可翻譯為本民族文字,用所考科目的語言文字答題;其他各科可翻譯成本民族文字,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漢文字答卷,但一張試卷只能用一種語言文字答卷,用本民族文字作答的試卷和用漢文字作答的試卷要分別裝袋密封。在考漢語文的同時考少數(shù)民族語文,漢語文和少數(shù)民族語文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但漢語文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水平方能錄取。蒙語文考試中設蒙語聽力考試,蒙語聽力考試滿分為30分,蒙語聽力考試得分計入考生蒙語文成績和高考成績。
考生在考試時須按答卷須知的要求正確答卷,不按要求正確答卷,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全國統(tǒng)一考試于6月7日開始進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為:
6月7日 9:00——11:30語文、漢語文
15:00——17:00數(shù)學
6月8日 9:00——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15:00——17:00外語
6月9日 9:00——11:30朝語文、蒙語文、藏語文
高考考點必須設在縣(市、區(qū))政府所在地,考生座位必須單人、單桌、單行?忌g前后距離不得少于80厘米,左右距離不得少于100厘米,桌椅擺放必須在監(jiān)控鏡頭覆蓋的最大范圍內(nèi)有效利用考場空間,不得有監(jiān)控死角。
為加強高考考風考紀管理,我省在考前對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和考場進行安全檢查,對將手機及高科技電子設備等考試違禁物品帶入考場的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高考期間,所有考點全程使用電子監(jiān)控錄像,并將錄像刻制硬盤同高考試卷一起送省。高考結束后,各市、縣(市、區(qū))和省將立即組織專人對監(jiān)控錄像資料進行全程回放審查,對在監(jiān)控錄像資料中發(fā)現(xiàn)的有違紀舞弊行為的考生、監(jiān)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有關規(guī)定:對組織團伙作弊的;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的;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等的違規(guī)行為,給予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
考生高考成績以省招考辦打印并下發(fā)的成績通知單為準,由縣(市、區(qū))招考辦通知考生。
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高校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nèi)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guī)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經(jīng)主管部門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高校依據(jù)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主要內(nèi)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qū)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颡毩W院、高等?茖W校或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shù)及使用原則,專業(yè)培養(yǎng)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guī)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shù)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lián)系電話、網(wǎng)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高考志愿的重要依據(jù),請考生認真閱讀,充分了解。
七、填報志愿
(一)志愿填報辦法
1.2015年我省高考志愿采用網(wǎng)上填報的方式。網(wǎng)上填報志愿工作分為預報和正式填報階段,正式填報又包含錄取前的統(tǒng)一填報、錄取中的分批次分階段的征集志愿填報等環(huán)節(jié),各階段、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時間另行通知。
2.網(wǎng)上填報志愿的基本步驟
(1)考生須使用IE7、IE8或IE9瀏覽器登錄網(wǎng)上填報志愿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gkzy.lnzsks.com)。進入網(wǎng)上填報志愿頁面后,選擇所在地市進行志愿填報(考生首次登錄網(wǎng)上填報志愿系統(tǒng),必須將原始密碼更改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記的新密碼)。
(2)閱讀考生須知、必讀及網(wǎng)報操作手冊等材料。
(3)輸入考生號、新密碼、驗證碼,進入志愿填報系統(tǒng)。
(4)點按各批次右側的“填報”按鈕選擇填報該批次的院校及專業(yè)志愿(填入院校、專業(yè)的代號)。
(5)看到系統(tǒng)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確認填報成功。確認填報是否成功,考生可選擇“總覽志愿”功能進行確認。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終確認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終確認保存后將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網(wǎng)報志愿結束后,可以下載帶有加密二維碼標識的最終確認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3.特殊問題處理
(1)考生忘記了密碼,須持準考證、身份證等身份證件到縣(市、區(qū))招考辦辦理重置密碼。辦理結束后,請考生當場確認重置密碼是否成功并設置新密碼。各縣(市、區(qū))招考辦須做好相應記錄,留存?zhèn)洳椤?br />
(2)考生因誤操作造成“最終確認保存”,申請取消確認,須持準考證、身份證等身份證件到縣(市、區(qū))招考辦辦理“取消確認”。各縣(市、區(qū))招考辦須做好相應記錄,留存?zhèn)洳椤?ldquo;取消確認”只能在志愿填報結束一天前進行。
(二)志愿設置
1.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試科類分文史類、理工類;按報考類別分普通類(文史、理工)、藝術類(文史、理工)、體育類(文史、理工)。
(1)普通類(文史、理工)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提前批院校;?铺崆芭盒;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高職)院校。
(2)藝術類(文史、理工)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高職)院校。
(3)體育類(文史、理工)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專科(高職)院校。
2.軍隊、公安、航海類等專業(yè)及個別經(jīng)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準的院校的專業(yè)列入本(專)科提前批次招生。
3.普通類本科提前批、?铺崆芭O2個有序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yè)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設7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職)批次設9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專業(yè)服從志愿如填愿意,視為服從該校所有系科、專業(yè);填寫不愿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愿意,愿意與否均為無條件。下同)。
藝術類院校(專業(yè))招生: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經(jīng)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經(jīng)省招考委批準的院校,設1個院校志愿;第二批包括其他普通本科院校、藝術類本科院校和經(jīng)省招考委批準的院校,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愿;第三批包括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愿;第四批包括高職(專科)院校,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除第一批錄取院校外,其他藝術類各批次錄取院校剩余計劃向社會公布,實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
體育類專業(yè)招生: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和高職(?)批次設3個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從志愿(批次服從志愿如填愿意,視為服從該批次的所有學校,填寫不愿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愿意,愿意與否均為無條件。下同);本科第三批設2個有序院校志愿和批次服從志愿。每個院校設2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
自主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招生、教育部有關高校面向農(nóng)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試點學院)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合并單設志愿欄(簡稱自主招生(藝特、試點學院、高水平運動隊)志愿)。自主招生(藝特、試點學院、高水平運動隊)志愿只設1個院校志愿,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只有經(jīng)招生院校選拔考核合格并經(jīng)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的自主選拔入選考生、藝術特長生合格考生、試點學院入選考生、已獲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考生,才能選報自主招生(藝特、試點學院、高水平運動隊)志愿。
2015年,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報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欄中,考生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關招生規(guī)定、要求、條件等,符合有關高校報考條件(或者已經(jīng)獲得有關高校報考資格)的考生可自愿填報有關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
4.我省普通類(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綜合評價錄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職)院校批次實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藝術類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錄取批次,實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在相應批次的有關階段錄取結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省招考辦將通過高考志愿網(wǎng)報系統(tǒng)公布剩余計劃情況(同時在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wǎng)站公布,網(wǎng)址為http://www.lnzsks.com/)。達到相應批次填報“征集志愿”分數(shù)要求、符合相應條件規(guī)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填報“征集志愿”,參加“征集志愿”錄取,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報“征集志愿”視為自動放棄。“征集志愿”設置如下:
(1)本科提前批(除綜合評價錄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
本科提前批設一個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從志愿,院校志愿中設4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均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
(2)本科第三批,?(高職)批次安排兩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
本科第三批,?(高職)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均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
本科第三批,專科(高職)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
藝術類“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各批次設一個院校志愿和批次服從志愿,院校志愿中設4個專業(yè)志愿和專業(yè)服從志愿。
(三)志愿兼報有關限制及注意事項
1.考生填報志愿時,理工類考生只能填報理工類的院校(專業(yè)),文史類考生只能填報文史類的院校(專業(yè)),藝術類考生既可填報藝術類的院校(專業(yè))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理工、文史)的院校(專業(yè)),體育類考生既可填報體育類的院校(專業(yè))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理工、文史)的院校(專業(yè))。
2.因錄取時間重疊,有些志愿不能兼報,具體如下:
(1)自主招生(藝特、試點學院、高水平運動隊)志愿、普通類專科提前批志愿、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不能兼報。
(2)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nóng)村學生專項計劃志愿與本科第一批B段的沈陽農(nóng)業(yè)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院校志愿不能兼報。
(3)考生填報普通類本(專)科提前批志愿,不能兼報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yè))志愿及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體育類本科第一批院校(專業(yè))志愿。
(4)考生填報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yè))志愿或體育類本科第一批院校(專業(yè))志愿,不得兼報普通類本(專)科提前批志愿、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藝特、試點學院、高水平運動隊)志愿。
(5)考生填報自主招生(藝特、試點學院、高水平運動隊)志愿,不得兼報藝術類本科各批次志愿及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體育類本科第一批院校(專業(yè))志愿、普通類?铺崆芭驹浮⑵胀惐究铺崆芭“征集志愿”。
(6)考生填報藝術類?浦驹福坏眉鎴笃胀惐究频谌“征集志愿”。
(7)考生填報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nóng)村學生專項計劃志愿,不得兼報普通類本科第一批B段“征集志愿”。
3.考生須將本人所填報的自主(含試點學院)招生院校志愿填報在自主(試點學院)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段)平行志愿的A志愿。
4.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只招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且不進行“征集志愿”補充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