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2)
2015-04-22 10:56:43江西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五、評卷
19.高考評卷工作由省高招委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在規(guī)定的評卷點進行。
高校有責任承擔評卷工作任務。省教育考試院應加強評卷基地建設,加強對評卷點的工作指導和服務。
評卷教師由學科評卷組在《普通高考評卷教師信息庫》中根據評卷工作量和往年評卷教師評卷表現情況等提出擬聘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由高校評卷工作領導小組聘任。各高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學要在評卷教師的選調和參評工作等方面予以積極支持和配合。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統考的全部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
六、查分
20.考生可以申請查核考分。
查核考分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統,如有誤,予以更正并將查核有誤科目的查卷費退回給考生。對于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查核更正范圍。查分過程中,答卷不與考生和家長見面。
考生須到報考地的縣(區(qū))招考辦辦理申請查分手續(xù),申請查分時間為6月24-25日,6月26-27日進行查分。6月27日后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未申請查分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查分。
七、建檔
21.考生紙質檔案建檔工作由各設區(qū)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組織縣(區(qū))招考辦集中進行。高考考生的紙質檔案須由縣(區(qū))招考辦統一保管,并要嚴格密封,嚴禁委托中學代管?忌鷳{院校《錄取通知書》(民辦高校錄取考生并提供由省教育考試院開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和本人準考證或身份證原件領取紙質檔案,自行帶交錄取院校報到。縣(區(qū))招考辦應主動聯系已錄取考生,督促辦理紙質檔案材料的領取手續(xù),并認真做好檔案的交接記錄。
考生檔案須具備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
(3)考生高中階段有關檔案材料;
(4)考生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5)報考有外語口試、徒手畫要求或享受優(yōu)惠的考生還應分別具有下列材料:
、佟锻庹Z口試成績記載表》;
②徒手畫;
、邸断硎軆(yōu)惠考生登記表》及其證明材料。
對有外語口試、徒手畫或符合享受優(yōu)惠的考生,縣(區(qū))招考辦在建檔時必須在考生紙質檔案材料上加蓋有關戳記,并且按規(guī)定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中。
八、招生章程
22.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23.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guī)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省屬高校須于4月1日前按教育部要求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fā)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省教育廳將于4月10日前完成對省屬高校招生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
24.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qū)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颡毩W院、高等?茖W;蚋叩嚷殬I(yè)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yè)培養(yǎng)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guī)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參加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試點省(市)要求提前確定招生專業(yè)(或專業(yè)類)對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等,提前向社會公布。
有關高校制定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
高校應在省級招辦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章程中有關主要內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
九、填報志愿
25.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和本規(guī)定后,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計劃,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選擇填報高校和專業(yè)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
考生志愿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在網上填報。中學和教師不得代替考生填報。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的密碼,將在高考外語科目考試(6月8日下午)結束后由監(jiān)考人員發(fā)至每個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負責保管密碼,由此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網上填報的高考志愿是一種電子“契約”,是省教育考試院投檔、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按志愿錄取的考生,不準改錄其他院校。
26.填報志愿的時間與方法:
6月24日8:00-25日18:00:網上填報提前批本科軍事(國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實行平行志愿,以下簡稱軍事類志愿),期間考生所報志愿允許修改一次。
6月28日8:00-7月2日18:00:網上填報除軍事類志愿外的所有志愿,包括提前批非軍事類本科、國家專項(原貧困地區(qū)專項定向)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志愿、高校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試點學院等,地方專項志愿(原農村專項)]、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職(專科)、高職(?)志愿。期間所報志愿允許修改一次,之前已報的軍事類志愿不得再修改。
每個批次原填志愿錄取結束后,對缺額院校實行網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錄取后仍有一定缺額的,可進行二次征集)。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額院校、缺額專業(yè)填報,高職(?)征集志愿則只填院校,不填專業(yè)。省教育考試院在公布本科缺額院校和缺額計劃征集考生志愿時,不僅公布缺額的院校,同時公布缺額的專業(yè)代碼和剩余計劃總數(如:某校缺額專業(yè)05、07,缺額人數共3名),并設置“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讓考生作出更具針對性的選擇。2015年各批次志愿具體設置及填報辦法將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另行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