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程序
1、初審:根據(jù)考生網上填寫和上傳的報名材料,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將組織專家嚴格、公正、客觀、全面地進行初步審核評價。
2、初審名單公示:初步審核通過者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測試資格。
3、測試時間:2015年6月13日-14日。
4、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5、錄。簩τ诠竞细竦淖灾髡猩脒x資格考生,我校將根據(jù)考生按當?shù)厥〖壵猩荚嚈C構統(tǒng)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入選專業(yè)和我校相應科類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選資格考生優(yōu)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對初審合格,申請報考普通類專業(yè),符合報名條件第1條要求的考生,我校將組織相關專家組對考生所提供的作品進行評估,并由專家組確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筆試、面試、實驗操作、作品答辯、現(xiàn)場創(chuàng)作等,具體以測試通知為準。
2、對初審合格,申請報考普通類專業(yè),符合報名條件第2條要求的考生,和申請報考醫(yī)學類專業(yè)的考生,我校將根據(jù)初審結果及考生所報考專業(yè)志愿對考生進行基礎知識能力測試和學科專業(yè)能力測試。
3、對初審合格,申請報考普通類專業(yè),符合報名條件第3條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根據(jù)初審結果及考生所報考專業(yè)志愿對考生進行學科專業(yè)能力測試。
4、對初審合格考生,我校將組織體質測試。
(二)入選資格考生優(yōu)惠政策
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根據(jù)考生的初審結果、基礎知識能力測試成績、學科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等考核情況,綜合評價、擇優(yōu)認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及降分幅度。獲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認定的考生,可獲得以下不同類別降分優(yōu)惠:
普通類專業(yè) | 一本線錄取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當?shù)赝祁惐究埔慌刂凭 |
降60分錄取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分數(shù)下6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shù)乇究埔慌刂品謹?shù)以上 | |
降40分錄取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分數(shù)下4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shù)乇究埔慌刂品謹?shù)以上 | |
降30分錄取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分數(shù)下3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shù)乇究埔慌刂品謹?shù)以上 | |
醫(yī)學類專業(yè) | 降40分錄取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醫(yī)學部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分數(shù)下4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shù)乇究埔慌刂品謹?shù)以上 |
降30分錄取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醫(yī)學部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分數(shù)下3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shù)乇究埔慌刂品謹?shù)以上 | |
降20分錄取 |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醫(yī)學部在當?shù)赝祁惸M投檔線分數(shù)下20分以內,且同時達到當?shù)乇究埔慌刂品謹?shù)以上 |
七、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 2015年3月31日 24:00
2、初審公示:2015年4月底前,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在北大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測試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平臺”打印測試通知。
4、測試時間:2015年6月13日-14日。
5、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2015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6、志愿填報: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shù)厥〖壵猩荚嚈C構規(guī)定為準。
7、錄。阂援?shù)厥〖壵猩荚嚈C構安排為準。
八、監(jiān)督機制
1、北京大學自主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初審和測試過程,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北京大學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 62755622;北京大學醫(yī)學部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學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將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3、相關中學應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九、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學相關規(guī)定處理。
2、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自主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
3、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lián)系方式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9室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話:(010) 62751407
傳真:(010) 62554332
郵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網: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頁: 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學醫(yī)學部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yī)學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電話:(010) 82802191
傳真:(010) 82802223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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