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高考招生照顧錄取和加分政策出臺
2013-07-04 10:15:34遼寧日報文章作者:吳世勇
遼寧省2013年高考招生工作徐徐拉開大幕,無論分數(shù)高低,考生們都希望走進自己心儀的高校,圓夢象牙塔。有些考生,是可以被照顧錄取和加分的,究竟哪些考生、具備什么條件才能享有優(yōu)先錄取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
(1)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
(2)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
(3)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yōu)秀團員的應屆畢業(yè)生;
(4)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子女。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總分低于所報學校調(diào)檔分數(shù)線10分以內(nèi),可向?qū)W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
(1)烈士子女;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由省僑辦統(tǒng)一開具“三僑考生”證明信)和臺灣省籍考生。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錄取時總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者(由省教育廳提供名單);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和優(yōu)秀團干部稱號者(由省教育廳提供名單);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按教育部下發(fā)的名單);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按教育部下發(fā)的名單);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按教育部下發(fā)的名單);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列入國家體育、教育行政部門競賽計劃的,有等級制度標準的項目)取得前六名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以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報考當年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nèi),通過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的測試并被認定的考生(統(tǒng)一測試認定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四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和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zhèn)、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經(jīng)省公安廳審核確認),錄取時總分增加5分,按考生志愿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實行朝鮮語、蒙古語和漢語“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yè)的朝鮮族、蒙古族考生(按省教育廳提供的名單),錄取時總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五
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按省民政廳審核的名單),錄取時總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辉诜燮陂g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按省民政廳審核的名單),錄取時總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六
我省從今年起,對參加遼寧省普通高考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婚生子女實行降分投檔錄取。其中,獲得省級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婚生子女報考遼寧省屬及以下高校,在高考錄取時享受降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是否錄;獲得市級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子女報考遼寧省屬及以下高校,在高考錄取時享受降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是否錄取。
七
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的考生,在各錄取分數(shù)段上均享受同樣的待遇。同時符合兩種以上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