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2年保送生招生實施辦法
2011-12-19 17:20:39吉林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精神,我校在2012年繼續(xù)實施保送生招生工作,以選拔有特殊才能和培養(yǎng)潛能的優(yōu)秀人才。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招生專業(yè)、計劃及范圍
招生專業(yè):2012年本科招生專業(yè)(試驗班除外);招生計劃:30名;招生范圍: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
二、保送生條件
凡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應屆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高中期間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位于年級前20%,經(jīng)學生本人申請,所在學校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一)省級優(yōu)秀學生(學生所在學校必須為省級重點中學)。即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的省級優(yōu)秀學生。
。ǘ└咧须A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中獲得一等獎以及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只招理科學生)。
1、省賽區(qū)的競賽名稱
。1)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qū));
。3)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qū));
(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
(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省級賽區(qū)前10名)。
2、全國決賽的名稱
。1)中國數(shù)學奧林匹克;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
。3)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
。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ㄈ└咧须A段獲得下列競賽一、二等獎者(只招理科學生):
1、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
2、“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
3、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
。ㄋ模└咧须A段在下列國際競賽中獲獎者(只招理科學生):
1、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
2、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網(wǎng)上報名:請進入吉林大學招生網(wǎng)(http://zsb.jlu.edu.cn),點擊“網(wǎng)上報名”,進入“自主招生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頁面,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后提交。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5日。
2、所需材料:
。1)《吉林大學2012年保送生申請表》;
(2)獲獎證書復印件;
。3)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原始記錄單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4)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友情提示:所需材料請用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對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四、招生程序
1、報名截止后,我校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全或超過申報截止日期者不予審核)。初審合格后將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未能按時參加我校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參加測試考生名單將于2012年2月15日在我校招生網(wǎng)站公布。
2、測試安排
(1)報到時間:2011年2月28日
報到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qū)體育館。
(2)測試科目:省級優(yōu)秀學生測試科目為:1、英語;2、數(shù)學;
競賽獲獎學生測試科目為:1、英語;2、競賽相關科目(信息學競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測試數(shù)學)。
。3)測試時間:2011年3月1日。
。4)測試地點:吉林大學。
3、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已和我校簽定2012年保送生預錄取協(xié)議書的學生,不需參加測試。
4、我校根據(jù)測試成績和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確定保送生人選,保送生人選在我校招生網(wǎng)站、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我校將保送生錄取名單及招生來源計劃報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
五、錄取原則
1.各學科競賽獲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省級優(yōu)秀學生和在國際競賽中獲獎者可任選專業(yè)。
2.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賽區(qū)前10名者可任選專業(yè),其他名次獲獎者可進入相應專業(yè)。
3.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一、二等獎者可進入相應專業(yè)。
六、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學校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參與。
2、學校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wǎng)站向社會公布吉林大學保送生錄取名單,并報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學備案,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張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3、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jīng)查實,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選拔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吉林大學申訴電話:0431-85166740
七、本辦法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