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2012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1-11-29 13:42:23北京化工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我校2012年繼續(xù)招收保送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計劃
2012年我校保送生招生計劃控制在本科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1%(35人)以內,納入學校預留招生計劃中。
三、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具有保送條件的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四、報名方式
1.網(wǎng)上報名:2011年12月1至12月20日期間,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www.goto.buct.edu.cn)的保送生報名系統(tǒng),按照網(wǎng)上填報說明,進行網(wǎng)上報名。請務必妥善保存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以備后續(xù)選拔各階段查詢結果之需。
2.書面報名: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下載《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2012年保送生申請表》,申請者請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人用表、所在中學用表、推薦人用表,三張表缺一不可),申請者將申請表、個人自薦報告、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的復印件用A4紙標準裝訂成冊,于2011年12月20日前用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朝陽區(qū)北三環(huán)東路15號,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報名材料”字樣。
3.我校將在招生網(wǎng)上公布考生報名狀態(tài)和書面報名材料接收情況,請考生在網(wǎng)上查詢,確認報名是否成功。網(wǎng)上報名與書面報名缺一不可。凡網(wǎng)上和書面報名材料不全或兩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和自薦報告的報名均將視為無效報名。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五、考核辦法
1.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工作。
2.由專家評審組對學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將于2012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網(wǎng)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我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初審合格的考生務必在2012年1月5日至11日期間登陸我校報名系統(tǒng)(用戶名、密碼與初始報名時相同)進行參加考試確認,并務必通過網(wǎng)絡繳納考試費用。未按時確認參加考試或繳納考試費用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和退出選拔程序。完成繳費的考生需按照考試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到和參加考試。
3.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學科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由北京化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五所學校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閱卷,面試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學生只能選擇上述一所學校,參加該學校的筆試和面試。考試命題沒有單獨考試大綱。筆試時間為3小時30分。我校面試將對考生知識掌握和運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思維能力、學術發(fā)展?jié)摿Φ任鍌方面進行測評。
六、資格認定
我校按照參加復試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劃線,確定保送生擬錄名單和擬錄專業(yè),報請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公布獲得保送生預錄資格考生名單。請考生自行查詢考試結果,我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該入選考生名單同時報送教育部和學生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招辦審核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保送生錄取資格。
七、錄取原則
被我校認定的擬錄保送生人選,如體檢和政審合格,我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xù)。保送生免于參加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
八、監(jiān)督機制:
北京化工大學保送生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接受社會監(jiān)督。學生本人及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保送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九、重要日程
開始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日
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12月20日(需要在此時間之前完成網(wǎng)上報名和書面材料郵寄,書面材料以當?shù)剜]戳為準)。
初審結果查詢:2012年1月5日(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自行查詢)。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2年1月5日至11日
報到及考試時間:2012年2月18日到我校報到,2月19日參加考試,請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上的保送生考試通知。
考試結果查詢:2012年3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上公布考試結果(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自行查詢),并上報教育部及省級招辦公示和備案。
十、其他說明
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化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教育部政策執(zhí)行。
十一、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網(wǎng)址:www.goto.buct.edu.cn
咨詢郵箱:zsb@mail.buct.edu.cn
紀委監(jiān)察郵箱:jiwei@mail.buct.edu.cn
附件:北京化工大學2012年保送生申請表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1月28日